关于公布2023年第
(略)采购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4〕4号发布日期:
(略)【字体:大中小】各有关单位:
(略)
为做好通过(含视同通过)
(略)相关工作,鼓励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根据《关于进一步优
(略))的要求,
(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2024年1月17日药品信息将通过“
(略)(略)”(
(略))向医疗机构推送,2024年1月18日生效议价。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药品信息,如有疑义及
(略)药事所反馈。
二、药品议价采购
(略)议价产生,议价结果双方确认后方可采购。
(略)提供该药品
(略)采购价格信息,各医疗机构及同品种议价情况作为参考。议价价格应符合议价提示要求,
(略)将对涨幅较大或价格较高的品种设置议价提醒。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第
(略)信息明细表
(略)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4年1月17日
附件:2023年第
(略)信息明细表FF000E;AA000E;(11;)DD000E;EE0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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