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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282破23号赛特钢构第二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1-17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江苏省(略)决定书指定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略)联合体担任赛特钢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10月25日,宜兴法院召开赛特钢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3年10月31日,管理人发布《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2023年12月28日,管理人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赛特钢构重整投资人,未能招募到适格重整投资人。
为充分发挥赛特钢构特有资质价值,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赛特钢构完成重整,现管理人再(略)场化方式:(略)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开面向社会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赛特钢构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本招募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保证或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赛特钢构的经营状况、股权状况、产权负担等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本招募公告为管理人根据先期调查结果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而拟定,管理人可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或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本次招募活动。
3、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赛特钢构的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公司基本情况
赛特钢构成立于1998年9月24日,(略)(港澳台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57,000.00万人民币,认缴出资57,000.00万元,实缴出资46,916.70万元,(略),占股100.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略)538229C;法定代表人为蒋建强;企业注册地址:(略)
三、项目亮点
1、重整基础优势
赛特钢构成立于1998年,(略)中国赛特集团于2013年11月份在香港主板成(略),公司是承接重钢、轻钢、装饰钢结构、管桁架、网架、彩钢板专业设计、制作、安装的集团型企业,具有国家壹级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年产钢构10万吨,彩钢瓦50万平米,在钢构(略)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是高层建筑、桥梁、(略)。公司创办至今已有26年,历史悠久,市场知名度高,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省钢结构“最佳企业”,每年是地方上的利税大户。
2、地理位置优势
赛特钢构位于(略)区,交通便利,周边有多家企业,升值潜力大,距上海港口、苏州、南京等重(略)均在2-3小时车程内,地理位置极佳。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资格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上述条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可以作为联合意向投资人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意向投资人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略)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未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相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意向投资人或其管理层、关联方具有经营管理或房地产行业从业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4、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二)报名所需提交的文件
拟参与赛特钢构本次招募活动的任何企业法人或自然人,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及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密封递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响应函》(愿意报名参加赛特钢构意向投资人竞选,并对竞选过程中所知晓的赛特钢构情况予以保密);
2、主体材料:
(1)企业法人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见附件2);
③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加盖公章;
④企业法人的决策机关作出的参与本次招募的决议文件;
⑤企业法人基本情况介绍及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略)
(2)自然人
①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②个人情况介绍及证明文件(投资项目、投资成果等)。
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3.资信材料;
(1)投资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自然人,需提供所拥有资产价值的证明文件;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2)意向保证金支付凭证。
4.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
5.载明联系人:(略)
(三)报名时间及缴纳意向保证金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18日17时,如截止时间发生变化,以管理人另行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意向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期限届满前支付意向保证金至管理人银行账户,意向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户名:(略)管理人
开户行:(略)无锡分行
(略)(略)117022
(四)尽职调查阶段
(略)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尽职调查结果负责。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意向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
1.意向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明确表示放弃报名资格、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于收到放弃报名资格的书面材料之日或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
2.意向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获取:(略)
(六)本次招募的效力
本次招募过程中,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形成可行的投资方案,方案将通过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五、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地址:(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管理人提供的所有赛特钢构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2、意向投资人自行提前向建设、税务、工商、发改、规划、环保、国土、房管、供电等相关部门咨询,对赛特钢构土地利用情况、环保要求、规划情况做好尽调,并承担相应的税费、损失和风险,以及在赛特钢构重整程序中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豁免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行政处罚款,过户办证费等明确的或潜在的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赛特钢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3、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重整投资人按同等清偿比例承担或有债权,存在债权人向重整后赛特钢构主张权利的可能,存在股权变更及变更费用的及其他可能的隐形风险。
4、赛特钢构能否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的时间、法院是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等具有不确定性。
5、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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