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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年度第31批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1-10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时间:2024年01月10(略)的2023年度第31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略)
包16,659,500手术吊塔、无影灯、手术床一批次详见招标文件16,659,500
包21,110,000眼表面干涉仪详见招标文件11,110,000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略)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
(2)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拟投标/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4)拟投标/响应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招标人:(略)
包2:采购标的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
(2)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拟投标/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4)拟投标/响应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招标人:(略)
4、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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