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9〕82号)和省农业农村厅执法工作安排,现就六
(略)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以农业投入品、渔政、动物卫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宅基地、农机等执法领域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非法捕捞、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等违法行为。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604人次,
(略)场583场次,查获涉案物品7253公斤,发放资料0.518万份,普通程序立案208件,其中农资案件80件,农机案件15件,渔政案件45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6件,动物卫生监督案件40件,畜禽屠宰案件12件,移送司法机关19件,处罚没款107.156万元。我局2023年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案件1件,无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强化农资打假,保障农民利益。按照《省农业农村
(略))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
(略)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全市完成农药质量抽检41个,抽检合格率100%;完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样送检共15批次,检测合格率93.3%;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35批次,饲料产品合格率为95.6%;兽药残留抽样17批次,合格率为100%。全市查处涉农资案件80件,罚款36.43万元。
(二)强化农机案件查处,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对未按规定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未取得操作资质使用农机的,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查处。2023
(略)共立案查处农机案件15件。
(三)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认真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和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强化渔业资源养护措施,规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经营利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
(略)”,强化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建立健全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促进渔业资源保护和生产秩序持续向好,保障和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18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50辆次,出动执法船艇26艘次,检查渔港码头及渔船自然停靠点48个次,检查渔船17艘次,
(略)场54个次,水上巡查505海里,陆上巡查3357公里,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7艘,
(略)具203张顶,检查饲养(繁育、展演、展示经营利用)场所51个次。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专项执法,检查养殖场点95个次,收缴电鱼器具2台(套),立案查处45件,移送司法案件11件,罚款2.69万元。
(四)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整治,确保耕地红线。按照省农房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整治工作的部署,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和下发图斑的整改工作。目
(略)累计审批农村宅基地11607宗,面积2486.7亩。累计下达停建通知书3500份,依法拆除违建住宅354个,复耕面积140.95亩。
(五)开展动卫执法,防控动物疫病。全市紧紧围绕
(略)域、重点时段、重点单位:
(略)
(六)打击违法用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畜、水)产品生产基地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渔)药、不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账、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农产品等违法行为。按照“检打联动”机制,结合
(略)场实际情况开展质量监督抽检。2023年以来,累计完成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查检测5229批次,占任务的102%,不合格14批次,对不合格农产品生产者已全部立案查处。
(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
(略)中录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按照计划采取“不定向抽查”的方式:
(略)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对标对表国家和我省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我局印发了《六
(略)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等3项制度的通知》《六
(略)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执法规范化程度持续向好。
(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我局举办线下培训1次,共计
(略)县两级农业执法人员48人次。组织参加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线上培训4次,培训125人次。通过培训拓宽了执法人员业务知识,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水平。
(三)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制定了《六
(略)谈会、走访管理相对人、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随同执法、案卷评查、法制审核等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制度不健全、举报投诉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建议建立健全“首违不罚”“柔性执法”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
(略)
三、工作亮点
一是狠抓案件质量。2023
(略)推送省级评查的3卷市级优秀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中,六
(略)某种子经营部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获评2023年全省优秀案卷。二是创建示范引领。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其中“水城猕猴桃”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成功获批进入“第二十七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单位:
(略)
四、存在问题
(一)执法工作被动。国家层面制定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出台了以“放管服”为抓手,
(略)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的措施,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建设,要求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离上述要求还有差距,开展执法工作很被动。
(二)执法体系不顺畅。市
(略)级执法机构是指导监督关系,组
(略)范围内的执法活动能力弱,跨区域案件办理困难,市级执法机
(略)级执法机构无指挥权,导致无快速反应机制,精准及时打击违法行为能力差。
(三)协作机制不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与市级其他部门执法机构协作机制不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对接不顺畅。
五、下一步打算
(一)规范设置执法机构。抢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的机遇,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努力,推进执法类公务员改革,争取将全省农业执法机构性质确定为行政编制或参公管理单位:
(略)
(二)健全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略)县农业执法机构联动的整体优势,强化上下沟通联系机制,及时通报执法信息,反馈执法办案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疑难问题,构
(略)(略)、一盘棋,使农业执法形成一个整体,
(略)级农业农村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检测协作、线索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的执法协作和协同机制,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成效,增强对违法案件的溯源打击力度。建立与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之间会商、案件移送、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无缝对接,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
(三)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按照执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本领高超、敢于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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