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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8号天河商贸大厦501、502、506-513、515单元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1-07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地址:(略)
(略):GZ2023DG203155
出租底价:元/月/总面积
面积:1352.995㎡
截止时间:(略)
租赁期限:3年
出租用途:商业
特色:交通便利
公告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略).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出租底价元/月/(略)上报名是
价格说明租金不含管理费,自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2%。
支付方式:(略)
资产来源国有企业房屋出租产权隶属(略)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略)501、502、506—513、515单元标的(略)(略)
出租类别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1352.995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
免租期限30天。
特色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略)
(略)粤房地权证穗字第(略)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2057.13㎡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商业
产权人(业主姓名)(略)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是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否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略)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略)
报价方式:(略)
交易条件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提请确认成交价格的函》或竞价/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产权交易所、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略)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5%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5.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是
诚意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略)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诚意金交纳方式:(略)
交易保证金监管账户信息账户名称:(略)
保证内容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略)径退回。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4.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略)径退回。
交易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略)(略).cn)点击“注册用户”(略)上报名。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3.意向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账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欠租欠薪记录,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4.意向方如为联合承租体,须提交联合承租协议。5.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交易面积即为租赁面积,租赁合同的签订以交易面积为准;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招租前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合理确定报价,承租方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2.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项目前,已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等。承租方愿意接受出租方披露的租赁合同全部内容。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须按出租方规定的用途合法使用,服从出租方的各项管理。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3.出租方按设定用途出租,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用作化工产品、易燃易爆产品的经营和仓储,不得用作餐饮经营,不得用作职业介绍场所及违法经营场所使用,须自行办理经营相关证照。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按相关要求自行办妥环评、消防及合法经营等手续后方可营业,并承担全部费用,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4.场地交付以实际交付日为准,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确定具体的交付时间及租赁合同的起租时间。5.租金不含管理费,管理费收取标准:25元/平方米/月。电费、水费按实际使用量计算。中央空调(冷气)开放时间:夏季10:00-22:00,其余季节根据(略)内装修,并须自行完善承租物业的设备设施(如空调、消防、给排水、通风、环保、(略)等),承租方如需装修的,(略)的管理规定,(略)审批,(略)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略)部分的,(略)审核,(略)认可的单位:(略)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否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是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略)(略)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略)(略),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略)(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略)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略)和出租方所有。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2)意向方如为联合承租体,须提交《联合承租协议》;(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2、自然人应提交:(1)意向方身份证;(2)意向方如为联合承租体,须提交《联合承租协议》;(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2、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账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欠租欠薪记录,且承租行为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略)
出租申请与承诺广州产权交易所: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略)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地图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材料安全责任书查看附件信息
租赁合同查看附件信息
管理费合同查看附件信息
联合承租协议查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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