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年产灯饰配件80万件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
(略)B29幢第6卡(
(略)位置E113°19'17.386'',N22°36'9.198'')。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用地面积400平方米,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灯饰配件。项目环评设计年产灯饰配件80万件;项目实际年产灯饰配件80万件。项目共有员工5人,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2400小时,夜间不生产。二、建设单位:
(略)
项目熔融、压铸及喷脱模剂工序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熔融、压铸及喷脱模剂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套水喷淋处理后,经1条15米的排气筒(G1)有组织排放。抛光工序废气以半密闭集气罩形式直接收集后进入抛光机自带水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
(略)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产生水帘抛光机沉渣、废模具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废水性脱模剂包装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废液压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铝炉渣、水喷淋沉渣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水帘抛光机沉渣、废模具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
(略)
2024年1月2日
作者(189****9739,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
(略):11
附件1:验收-HS
(略).pdf77.1MB,下载次数0附件2:HS
(略).pdf10.4MB,下载次数0附件3:鸿宇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最新).pdf2.7MB,下载次数0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赵月 |
|
【联系电话】 |
13385609453 |
【客服微信】 |
133856094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