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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稀有石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 泰安 发布日期:2023-12-31
所属地区:山东 - 泰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稀有石材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略):DP-GC-(略)-01-01
2.3建设地点:(略)
2.4建设规模:园区整体用地100亩,拟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主要包括石材(略)、石材展厅及(略)、配套用房等,配套完(略)电力设施、环保设施、给排水设施、配备光伏发电设备等。
2.5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略)稀有石材产(略)建设项目的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9招标控制价:
(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000万元,详细如下:
①工程设计费:65万元;②工程施工费:9935万元;
(略)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备注: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包括上述各项数据,下同),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②工程施工费报价为工程施工费控制价×工程施工费费率,且仅作为参与本次招标评标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
2.10资格审查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略)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1月6日;
4.2下载地点:(略)
(略)“澄清文件下载”(略)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略)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略)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略)(略)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略)(略)-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略)互认,(略)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略)办理注意事项),(略)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略)(略)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略)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略)
5.3(略)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略)(略)-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略)(略)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略)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略)
2、线上投诉。(略)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4、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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