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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内第三食堂(清真)3年租赁权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3-12-29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出租方承诺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略)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状态使用(原合同于2024年1月18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无
其他披露事项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产权证。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此次交易采用动态报价(结果行权)方式:(略)
出租方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略)浙江音乐学院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13.200000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无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是
租金支付要求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出租用途清真民族餐饮和民族特色小吃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履约保证金:10万元。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3、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5、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承租,需原承租方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如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擅自经营合同规定以外其他业务,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转包、分租、分包、调换使用或抵押。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9、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学院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响应其相关需求,以良好的形象好积极的工作态度开展服务,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因承租方责任范围内原因给出租方及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完全赔偿责任;由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出租方主管部门后勤与校园安全处负责对乙方承租场地或房屋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承租方在经营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承租方必须接受并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等相关要求;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如遇特殊情况或应急事件,及其他整体安排,包括停止营业等。11、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12、服务要求:(一)第三食堂(清真)运行装修改造(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1)承租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校内8幢101、102、104、105、107、108室约218.95平(略)内灭火器,主动参加校内消防培训、消防演练,配合做好消防检查,做到卫生、环境、秩序“门前三包”,遇有邮寄违禁物品,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做到24小时无死角监控,必要时,应主动配合学校提供数据查询。10)(略)名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三)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收费价格表)13、意向方需书面承诺,提供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出租方有权没收其所交保证金;如提供资料证明力不足,出租方有权要求意向方提供新的证明资料;资格确认期间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对其运营的项目进行实地看样。
租期3年
有无免租期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2.意向方报名时需提供服务要求的承诺函(执行标准:报名时上传提交)。3.意向方((略))拥有正在运营的同类业态店铺运营经验(执行标准: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产权证明,同时提供现场照片、定位地图)。(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0.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扣除条款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略)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略)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按照2个延期周期数延期。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略)
手机(略)
传真邮箱:(略)
(略)18层网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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