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LFNKCG—2023—021c)
本项目由
(略)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实施,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现行政府采购目录、政策及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服务类项目,采购人: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采购内容:
(略),为
(略)独石
(略)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工代赈项目施工图设计和预算,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新建宽3.50
(略)2272.8米,新建宽3.50
(略)532.00米,配套建设错车台,道路排水;拟新建河堤2457.00立方米;新建DN500涵管5.00个,DN300涵管5.00个,并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四、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4.1采购预算:140000.00元,采购预算为上限控制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采购预算价。
4.2资金来源:单位:
(略)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供应商须具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服务团队,其拟派负责人须具备设计类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略)站,自行打印相应查询内容的截图,并加盖鲜章。根据最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若供应商满足本条要求,投标时可暂不提供具体资料、但须提供一份“满足要求”的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亦可)。
5、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在磋商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6.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 12月 19日17时30分。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略)
8.1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23年 12月 15日至2023年 12月 1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须盖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略)
8.2报名地址:
(略)
九、磋商会议:
9.1磋商会议时间:2023年 12月 26日 9:00时,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时间截止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
(略)开标室进行开标。
9.2磋商地址:
(略)
十、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技术顾问:永道工程咨询(江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2023年 12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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