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南段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南段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3】278号批准建设,
(略),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
(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3.工程规模:
(略)397m,配套给排水及照明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略)
标段名称:
(略)
招标范围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E
(略)(略)
(略)南段建设项目
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施工单位:
(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条件:1.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2申请人须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
(略)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略)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
5、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6、信誉要求:6.1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6.2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6.3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7.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网站(
(略).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
(略)站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8.1(1)与招标人:
(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9名。
五、投标须知
注: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
(略)进行填报入库信息;
(略)各主体类型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略)通知公告《
(略)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
(略)(略)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略)
1.领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00:00:00至2023年12月17日23:59:00
2.领取方式:
(略)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30:0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略)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
(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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