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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湖镇公用事业配套用房新建项目施工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发布日期:2023-12-08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鹅湖镇公用事业配套用房新建项目施工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本建设项目鹅湖镇公用事业配套用房新建项目(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2.1项目概况
(略)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规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鹅湖镇公用事业配套用房新建项目。
(略)合同估算价:389.70万元
(略)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竣工日期:2024年4月;
(略)其他:/
2.2交易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鹅湖镇公用事业配套用房新建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单位:(略)
3.2参与单位:(略)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略)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1/12/8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12/8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略)
自2023/9/8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的规定。
4.交易文件的获取:(略)
4.1交易文件获取:(略)
4.2交易文件获取:(略)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资格审查
本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7.评标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略)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略)
(略)
地址:(略)
江苏(略)
地址:(略)
(略)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略)
郑工
联系人:(略)
乐工、吴工
电话:
电话:
(略)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略)@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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