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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秦淮河河道堤防养护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3-12-08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度秦淮河河道堤防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NJJC-2023ZFCG1201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650万元
最高限价:包一:208万元;包二:215万元;包三:182万元;包四:45万元;分包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略)秦淮河河道管理处2024年度秦淮河河道堤防养护项目共分为四个包,分包内容如下:
包一:秦淮河东山大桥(0+000)至运粮河口(8+250)及秦淮新河新老河口(0+000)至河定桥(0+350),总计17.2公里堤防巡查、养护等;
包二:秦淮新河河定桥(0+350)至红庙桥(8+850),总计17公里堤防巡查、养护等;
包三:秦淮新河红庙桥(8+850)至秦淮新河节制闸(15+130),总计12.56公里(含梅山段)堤防巡查、养护等;
包四:秦淮新河新老河口(0+000)至秦淮新河节制闸(15+050)和秦淮河东山桥(0+000)至上坊门桥(4+200),河道堤防总长度38.5公里,扣除东山桥至宏运大道桥右岸2公里、(略)桥左右岸约6公里、铁心桥至三江学院左右岸约2.5公里、西善桥至新河闸左右岸约3公里,共计25公里堤防防护林养护及我处院内(不含(略))总计约120亩林木抚育、养护等。
本次招标共四个包,同一投标供应商可同时对四个包报名及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各包报价不得超过各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如果投标供应商在前一个包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后续包评审的评分,但不作为后续包评审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合同履行期限:包一、包二、包三:12个月;包四:10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4)供应商未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略)
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2)①(略):http://(略)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略)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略)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略)-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略)
文本制作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④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A、支付宝付款码详细咨询电话:(略)-0;
B、开户银行及账户:
(略)名称:(略)
(略)(略)008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注:供应商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略)
文本制作费:1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2023年12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供应商投多个分包的,投标文件应按分包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略)名+(略)简写,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信用体系: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八、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略)”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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