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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0826破20号淮安市瑞丰米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发布日期:2023-12-07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10月9日,(略)《决定书》,(略)管理人。
为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维护债权人利益,(略)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
一、企业概况
1.基本情况
根据工商档案资料显示,(略)注册时间为2012年01月09日,统一信用代码:(略)460453P,法定代表人王野,(略)(自然人独资),所属行业是农副食品加工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址:(略)
2.股东出资情况
(略)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自然人独资,股东为王野,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股东王野出资已经实缴到位。
3.专利情况
(略)名下拥有注册商标2项,具体如下:
玲珑瑞禾,第30类-方便食品,专利权期限(略)(略)
瑞米,第30类-方便食品,专利权期限(略)(略)
三、(略)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审计情况
截止2022年10月9日,(略)账面资产总额13,706,459.30元,其中:流动资产2,960,056.45元,包括货币资金-141,015.64元,应收账款11,858.10元,其他应收款792,195.02元,预付账款1,053,995.57元,存货1,170,286.42元;固定资产原价10,673,714.51元,累计折旧1,956,690.78元,固定资产净值8,717,023.73元;无形资产2,029,379.12元。
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14,782,325.53元,其中:流动资产4,035,922.68元,固定资产8,717,023.73元,无形资产2,029,379.12元。
(二)负债审计情况
截止2022年10月9日,(略)账面负债总额14,969,813.40元,其中:流动负债14,969,813.40元,包括短期借款8,293,841.05元,应付账款1,171,785.16元,预收账款145,315.43元,应付工资385,727.00元,应交税金-36,960.25元,其他应付款4,992,820.14元。
审计调整后负债总额49,571,543.86元,其中流动负债49,571,543.86元,其中:包括短期借款15,495,054.28元,应付账款15,572,629.66元,预收账款429,522.80元,应付工资385,727.00元,应交税金108,822.35元,其他应付款17,562,502.90元。
(三)净资产审计情况
截止2022年10月9日,(略)账面净资产-1,262,664.76元,包括实收资本5,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6,262,664.76元。
审计调整后净资产-34,788,528.99元,其中:实收资本5,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39,788,528.99元。
四、(略)财产情况及评估情况
实物资产:
两处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14166平方米,分别为:
①土地坐落(略),不动产类型土地,不动产面积为9329,不动产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限制状态有抵押有查封。
该不动产被(略)经济技术(略)人民法院、(略)(略)人民法院查封;设定最高额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200万元。
②土地坐落(略),不动产类型土地,不动产面积为4837,不动产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限制状态有抵押有查封。
该不动产被(略)经济技术(略)人民法院、(略)(略)人民法院查封;设定最高额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100万元。
2、房屋建筑物(无证)
①主厂房(南),2层,面积2840平方米,主要用途为生产线产品库。
②主厂房(北),1层,面积1376.8平方米,用途为仓储。
③办公室,1层,面积70.6平方米。
④宿舍,1层,面积228.8平方米。
⑤门卫,1层,面积31.5平方米。
⑥糠库,1层,面积259.1平方米。
3、构筑物
①圆筒仓②地坑③围墙④道路⑤地坪
4、机器设备

其他资产:
应收账款:据审计报告载明,尚有部分应收账款。(略)财务资料以外的材料,(略)实控人沟通其陈述已无相关应收款项,管理人进一步核查后,应收账款将最终以实际收回金额为准。
实物资产评估情况
(略)
项目
市场价值
清算价值
1
建筑物
(略).00
(略).00
2
构筑物
843099.00
671510.00
3
机器设备
(略).00
(略).00
4
土地使用权
(略).00
(略).00
合计

(略).00
(略).00

评估报告详细内容,拟报名投资人可到管理人处查阅,并以评估报告为准。
三、债权申报及审核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共有12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管理人审核认定10户债权。
债权总额为(略).9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共1户1笔,裁定确认的总金额为(略)元。
2、税款债权
共1户1笔,裁定确认的总金额为108822.55元。
3、社保债权
共1户1笔,裁定确认的总金额为31982.75元。
4、普通债权
共10户10笔,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总金额为(略).6元。
管理人已提(略)人民法院对以上债权予以裁定确认。
四、投资人报名基本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3、(略)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深度了解破产企业所在行业,符合破产企业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划;
4、意向投资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略)场主体准入的限制性规定;
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不存在可能会影响本次投资的重大违法行为。
6、以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应提交联合体投资协议,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主要包括投资人的简介,投资人的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投资资金来源的计划,收购该项目后的用途规划等。投资意向书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有本人签字。
2、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
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履历及相应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报名及重整投资事宜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投资人应当共同授权委托一人或两人作为经办人)。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信用中国、(略)查询记录。
4、意向投资人资金实力证明。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需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6、用于接收各种通知、文件的有效通讯电子邮箱:(略)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袋密封,封面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并摁指印。
六、投资人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17:30时止。
2、报名地点:(略)
联系人:(略)
邮箱:(略)
3、缴纳报名保证金:(略)进行重整投资的,应在报名截止期内向管理人缴纳20万元作为报名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逾期未足额缴纳的,视为放弃。报名保证金缴纳账户为:
户名:(略)管理人
(略)(略)(略)
开户行:邮政银行(略)支行
报名结束后,由管理人对投资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入围投资人。确定入围的投资人,应在2023年12月11日17:30时之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并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含报名保证金合计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
重整投资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投资模式、投资金额(包含的管理人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需高于重整价值,并予以特别说明)、支付方式:(略)
4、确定最终投资人: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综合评定确定一名中选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
管理人报(略)人民法院同意后,确定最终投资人。
5、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中标投资人在管理人通知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报名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转为投资款。
原中标投资人放弃投资人资格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备选投资人递补为中标投资人。
最终投资人拒绝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入围、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无息返还报名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
7、竞价保留特别说明,本次招募投资设定最低报价为1500万元人民币,如意向投资人报价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其参与直接被取消。
七、特别说明
1、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调整招募流程。
2、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意向投资人。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4、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工作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延长、调整本招募公告中的期限或者进行新一轮的招募。
5、本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调查期限不超过三十日。(略)的资产状况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略)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6、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7、管理人向投资人发送各种通知、文件,均以电子邮件方式:(略)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略)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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