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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生物制药江苏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发布日期:2023-12-07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3年6月1日,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略)决定书,指定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略)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略)预重整一案,临时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15日10时至2023年12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网址:https://(略).html。处置单位:(略)
一、拍卖标的
(略)重整投资人资格,(略)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以支付重整投资款的方式:(略)
(一)(略)重整投资人资格
(略)预重整一案,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并通过《财产变价方案》、《预重整方案》,临时管理人根据上述方案,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略)人民法院未裁定本案转为重整程序之前,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以增加本案重整成功的可能性,从而保障全体债权人的清偿率,(略)财产的偿债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竞拍重整投资人资格成功的竞买人,(略)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略),宗地面积65932.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2499.55平方米和附属配套设施、附属建筑物等(仅限评估报告范围内的资产),(略)现有银行存款、法院执行划转至临时管理人账户的款项及对外债权。
(二)(略)概况
(略)工商内档资料,(略)核查,(略)成立于2013年11月15日,住所地(略),法定代表人吴铁,经营期限自2013年11月15日至2033年11月14日。(略)注册资本11235.955万元人民币,(略)出资10000万元,(略)89.00%股权;(略),出资617.977万元,(略)5.50%股权;(略),出资617.977万元,(略)5.50%股权。公司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略)主要资产
(略)主要财产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与办公家具、无形资产-土地、无形资产-研发等
(略)为苏(2016)泰州不动产权第(略)号,房屋建筑面积22499.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5932.00平方米,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4年2月24日止。房屋状况:0001幢号总层数8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0806.5平方米;0002幢号总层数1层,钢结构,建筑面积9947.04平方米;0003幢号总层数1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493.87平方米;0004幢号总层数1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252.14平方米。
(略)出具的精诚评报字【2023】第04015号《(略)破产重整资产评估报告书》,(略)账面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为85,768,941.06元,评估后的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为105,827,065.13元。
(四)(略)负债情况
1.债权申报情况
(略)预重整程序中,临时管理人共收到43户债权申报,合计申报金额1,114,744,651.83元。其中普通债权39家,申报金额993,132,163.48元;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4家,申报金额118,270,583.76元,(略)苏州分行既申报普通债权又申报担保债权。税务债权1家,申报金额3,341,904.59元。
2.审计应付款情况
(略)账面负债总额477,162,565.97元,审计净调增227,925,115.73元,调整后为705,087,681.70元(不包含待确认债权)。
二、竞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增加幅度
起拍价:(略).36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及其整数倍。
三、竞价期限及方式:(略)
2023年12月15日10时至2023年12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争,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价成交款的用途
本次重整为清算式重整,(略)临时管理人负责处理;待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后,成交款即为重整偿债资金,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债务(含预留债权份额)等,重整投资人需接受重整计划对各方权益所作的安排。
五、竞买人条件
1.基本要求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或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含涉嫌);竞买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临时管理人员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或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含涉嫌)。
2.竞买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的规定及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略)等政府机关产业政策的特殊规定。因不符合规定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在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时,应当提交重整经营计划,经临时管理人报相关部门认可后取得竞价资格确认书,(略)络竞拍。
4.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次竞价,完成重整投资。
(二)承诺事项
1.竞买人须承诺,如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须严格履行《重整计划》、《重整投资协议》、本《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
2.竞买人须承诺,如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须配合临时管理人在法院和债权人、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按《重整计划》完成重整范围以外财产的处置工作。
3.竞买人须承诺,如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将配合临时管理人完成与重整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债权清收、债权转让、项目清理清算等。
4.(略)重整期间,因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和负责处理。
六、咨询时间及方式:(略)
1.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临时管理人联系(吴律师电话:(略)、赵律师电话:(略);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2.有意参与竞价者如须尽职调查、实地查勘的,可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止与临时管理人联系(吴银书电话:(略)、赵律师电话:(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在与临时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200,000.00元尽调保密保证金后,即可调阅相关资料、(略)的尽职调查工作,(略)预重整等相关情况。如意向投资人放弃投资意向的,该尽调保密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
如意向投资人已经依照本公告及公开竞价程序缴纳1000万元报名保证金,则无须再缴纳保密保证金;违反《保密协议》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在报名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及损失。
七、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
1.各意向竞买人应于2023年12月12日17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报名,同时提交重整经营方案(经营方案中应包含企业未来持续经营管理方案等内容),(略)缴纳竞价保证金,经临时管理人审核认可并取得【竞价资格确认书】(略)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活动。
2.缴纳报名保证金。竞买人按本公告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
3.出价。竞价开始后,竞买人进行出价,竞价期限内出价最高者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24(略)无息退回。
4.支付竞价成交款。竞得人按照本《竞买公告》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成交款。
5.办理股权交割。(略)符合办理股权转让条件后,由重整投资人自行办理,(略)及临时管理人配合重整投资人办理股权交割手续。
八、保证金与余款以及服务费的交纳
1.(略)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功后,(略)将成交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转入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买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支付竞价款全部余款。余款应当缴入临时管理人账户:
户名:(略)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略)泰州分行
(略)(略)500402
2.(略)的技术服务费均由竞买人另行支付,不包含在重整投资款(竞价款)内。本次拍卖成交后,无论最终重整计划是否被法院裁定批准,竞买人需另行支付0.5%的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圆整)。(略)
九、税费及其它费用承担
1.成交价不含税费。成交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如涉相关股权、产权等变更登记手续由成交人办理,临时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略)已产生或欠缴的各项税费由临时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进行清偿;(略)尚未缴纳的税费,以及重整投资人因履行本公告及其后签订的正式重整投资协议、执行重整计划、股权变更和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投资人承担,(略)债权等所形成的税费,由临时管理人在偿债资金范围内支付。
2.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向建设部门、税务、工商、商务、国土、房管、规划等相关政府部门确认竞价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和其它各项费用标准,且在承担费用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临时管理人索赔。
3.(略)在重整程序中可能因债务豁免等原因产生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并由竞买人承担相关的税费。
4.如竞买人未到有关部门了解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重整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竞买人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在按本《竞价公告》要求支付完毕全部竞价成交款后,按照《重整投资协议》、《预重整方案》、《重整计划》、本《竞价公告》、《竞价须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十一、重要提示
1.重整投资保证金
(略)上按要求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如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执行重整计划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2.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略)的重整投资人。(略)确认后7日内在预重整方案及本公告明确的范围内与临时管理人磋商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出价次高的投资人将作为备选方,如选定的重整投资人无法签订合同或未能按期缴纳偿债资金且临时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出价次高的投资人可申请转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3.重整剥离财产
临时管理人将依据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预重整方案》的规定,对未列入交接资产清单的全部重整剥离财产分别予以处置;对债务人的其它款项积极通过合法方式:(略)
(略)涉嫌个别清偿、无偿转让等的行为独立提出撤销、无效等主张及追偿重整前应收债权;并就上述追收、转让或清算处置所得价款根据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向申报债权人进行补充清偿。投资人应根据《预重整方案》等规定,(略)资产和债权进行处置和追偿。(略)出具新的委托或其他手续的,(略)应继续协助。
(略)不得自行处置属于根据《预重整方案》、本《竞价公告》剥离的任何资产与权益,不得在剥离资产与权益上设置他项权利,不得妨碍并应积极协助临时管理人处置剥离资产与权益。(略)未按规定履行义务造成财产减损的,应就减损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投资人对前款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略)已清偿全部债权的,剩余部分重整剥离资产的收益权由原出资人享有,但有关全部税费亦应由原出资人承担,(略)代扣代缴。
4.债务人资料的交接
投资人支付全部竞价余款前,(略)印章、营业资质证书、文书等仍由临时管理人保管,支付完毕后,临时管理人与投资人办理相关资料的交接工作,交接的实物和资料以临时管理人实际持有为限。临时管理人因履职需要仍有权对有关文书进行调取。
5.已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经营方案》并取得《竞价资格确认书》(略)的重整投资人资格竞拍。
6.如果竞价成功后,成交人悔拍、逾期未支付竞价成交价余款或拒不办理后续手续,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及已付成交款不予以退还,且可以重新委托竞价。重新委托竞价时,该成交人不得参加竞价。重新竞价的价款若低于原竞价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资产贬值损失以及原竞价的佣金(技术服务费)等,由原成交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成交人承担不足部分。
7.本次竞价标的为重整投资人资格,本次竞价无法开具发票。
8.竞价标的及相对应资产按现状交付。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向建设部门、税务、工商、外管、商务、国土、房管、规划等相关政府部门,对竞价标的需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资格、产业要求、指标办理、资质维持与使用要求、税费等进行咨询确认,自行评价、并承担竞价标的所涉全部风险,临时管理人不作其它的任何承诺。有关资质的维持、使用等相关事宜,竞买人应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主管部门可能存在的相应要求,自行评估判断和处理。(略)现状和相关资质情况,(略)及资质状况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与瑕疵。
9.(略)的重整投资人资格,(略)的财产、负债等情况,竞买人除了解上述公告的相关资产、负债情况外,竞买人还可向临时管理人了解有关情况(吴银书电话:(略)、赵律师电话:(略)),临时管理人所提供材料、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临时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0.成交人参与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关于企业重整的所有规定;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成交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泰凌生物制药的资产现状、资产负债情况、征信情况、出资增资情况、税收负担及资产盈亏或重整收益等产生的税务调整等。(略)可能需要面临的一些经营风险并同意以此作为基础与临时管理人商定具体的重整计划草案。有意者请亲自组织尽调,未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所涉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及接受财产现状、企业经营等相关或有风险,责任自负。
重整后,(略)在信用记录修复、税控信息更新、股权查封解除、债务豁免所得税等方面涉及的事项,如需,临时管理人可协助解决(包括申请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略)人民法院协助解决),但不做相应承诺。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所涉财产实物现状及企业经营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1.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查验、(略)股权、重整范围内的资产和权益现状。(略)股权和对应资产、权益状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存在其他共同权利人及专利权人之间份额、是否可单独转让等问题,税务问题、信用修复和其他潜在风险等)不承担担保责任。
12.《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和重整后的财产权益风险、经营管理风险、重整企业因债务豁免产生的税费责任等其它有可能产生的税费责任、或有权益的实现风险均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13.本次拍卖成交后,(略)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情况,也不排除在后续的债权人会议中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以竞买人为投资人的重整计划草案或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略)人民法院不批准以竞买人为投资人的重整计划草案,如出现前述情况且竞买人无其它违约情形的,临时管理人将已收到的重整保证金无息返还竞买人。
14.(略)已停产停业,至临时管理人接管时,(略)进行安保巡查,(略)已多次失窃,包括办公设备、电缆电线等设备,(略)进行电力检测维修、水管检测维修等。
十二、竞买人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后应完成的手续
(1)在竞买成交后5日内(即2023年12月21日17时之前,如竞买延时的,期限相应延长)凭相关身份材料及付款凭证到临时管理人处,与临时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
(2)在股权变更条件成就后自行办理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未及时办理的,相关责任及后果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3)(略)重整范围内且属于临时管理人移交内容的财产、资料及营业事务等移交手续;逾期接收的,视为已整体交付,相关责任及后果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临时管理人负责按现状交付资产,竞买人不得要求按评估报告明细进行资产移交。
(5)其他应尽手续。
十三、(略)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略)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四、本次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买在拍卖成交前,临时管理人有权随时撤销本拍卖。
十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六、本次竞价标的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银行充值。(略)查询,网址:
(https://(略)-1659.html)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临时管理人咨询。
十八、临时管理人对本《竞价公告》、《竞价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有修订和解释权。
十九、(略),故不同于司法拍卖,(略)络司法拍卖的相关司法解释。
咨询电话:(略),联系地址:(略)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略)6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略)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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