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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2024年度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韶关 发布日期:2023-12-04
所属地区:广东 - 韶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机关食堂2024年度食材配送采购项(略)https://(略).gov.cn/获取:(略)
一、(略):GDYD231193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堂伙食物资配送服务供应商1):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略)品目名称:(略)
1-1其他服务食堂伙食物资配送服务供应商11(项)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用户需求书
合同包2(食堂伙食物资配送服务供应商2):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略)品目名称:(略)
2-1其他服务食堂伙食物资配送服务供应商21(项)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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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1)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包2)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伙食物资配送服务供应商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食堂伙食物资配送服务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伙食物资配送服务供应商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略)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合同包2(食堂伙食物资配送服务供应商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略)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获取:(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递交文件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略)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略)"((略).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略)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并且填写相关信息,若因签到时填写的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3《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
5.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8《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2019]1号)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
2023年12月04日
相关附件:(略)机关食堂2024年度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略)).zip(略)机关食堂2024年度食材配送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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