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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全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伦贝尔 发布日期:2023-12-04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伦贝尔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满足呼伦(略))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调整增加为每年度两次增(略)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配送企业,现将2023年度(下半年)遴选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增补报名前两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和不良记录。
  (三)具有及时供货、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略)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企业,需具备乡村一体化配送能力,并承诺(略)域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能按规定时限完成配送。
  (四)保证依法依规配送药品和医用耗材。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略)及呼伦(略)集中采购配送政策,承诺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接受考核管理。
  二、报名材料要求
  (一)报名材料请按照要求和附件模板准备,不得改动,统一使用A4纸,逐页清晰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照模板顺序胶装成册。
  (二)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及中文翻译本并经公证部门公正,内容不得有涂、抹、刮、擦和覆盖。
  (三)报名材料可由企业被授权人按照报名时间现场递交,非申报时间不受理企业报名,报名材料不接受邮寄递交。
  (四)关键性报名材料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配送企业报名承诺书不予补充和修改。公示不通过的企业,不再接受其补充材料,可在下次报名时重新申报。
  (五)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予遴选。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配送报名资格,遴选通过的取消其配送资格。
  (六)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报名工作有变化或报名材料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略)
  材料递交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19日
  工作日9:00-12:00 2:00-5:00
  递交地点:(略)
  联 系 人:张宇
  联系电话:(略)
  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报名材料格式要求
  2.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报名材料格式要求
  (略)
  2023年12月4日
(略)注册登录下载:https://(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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