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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路(凤凰路-北干渠路)公网改线天然气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发布日期:2023-11-29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略))公网改线天然气工程潜在的供应商应在(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TWZB(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417305.41元
5、采购需求:(略)((略)-(略))公网改线天然气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略)
(5)外省企业需提供在“(略)”入库证明;
(6)供应商具有GB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7)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略)
(11)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略)
(1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单位:(略)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非联合体承诺);
(15)单位:(略)
(16)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三、获取:(略)
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注:供应商请在谈判文件获取:(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略)
五、开启
递交时间: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责任编辑:财政局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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