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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3-2025年宣传车技术升级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3-11-28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年宣传车技术升级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略)(略)年宣传车技术升级服务项目((略):【CQDX-GZZXBX(略)】),(略)(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略)年宣传车技术升级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略)比选人:(略)
(略)采购方式:(略)
(略)资格审查方式:(略)
(略)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份额分包。
(略)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356.16万元人民币(含税)。
(略)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略)地点:(略)
(略)采购内容:
(略)(略)年宣传车技术升级服务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略)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略)
1
服务
技术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略)(https://(略).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通信车技术升级服务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为112000.00元/台(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比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比选人向参选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参选人不同意此条款,则参选人应书面告知比选人,并退出本项目比选。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略)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略)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比选。
(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项目发布公告之日承担过同类(同类包含①车辆生产、维修、技术改造;②通信设备生产、销售)业绩,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同时具备至少一个车辆生产、维修、技术改造项目业绩及一个通信设备生产、销售项目业绩。
(2)具备至少一个采用总承包模式项目(包含①车辆生产、维修、技术改造;②通信设备生产、销售)业绩。
注:1、参选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2、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略)
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略)
(略)(https://inv-(略).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参选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4、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
①通信产品生产、销售项目业绩标准:通信产品生产、销售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一个框架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
车辆生产、维修、技术改造业绩标准:车辆生产、维修、技术改造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一个框架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总承包业绩标准:采用总承包模式(包含①车辆生产、维修、技术改造;②通信设备生产、销售)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一个框架合同金额不低于110万元。
②参选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③如联合体参选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由各成员单位:(略)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略)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略)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1年12月5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略)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略)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略)
(16)(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略)
4.1比选文件获取:(略)
4.2比选文件获取:(略)
(略)登录“(略)(https://(略).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略),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略)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略)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略)
注:潜在参选人必须在文件获取:(略)
4.3比选文件获取:(略)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略)(https://(略).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略),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略)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略)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略)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略)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略)
5.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略)
(1)本次唱价将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请各位参加人员提前下载APP或微信:(略)
(2)比选代理机构:(略)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略)
7.参选人注册
7.1(略)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略)(https://(略).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略)“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略)
服务热线:(略)/(略)
服务邮箱:(略)
(略)@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https://(略).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略)
9.1联系方式:(略)
比选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401121
电子邮件:liulc.(略)@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9.2异议接收方式:(略)
(略)(https://(略).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略)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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