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梅江镇振兴路18号梅江佳苑2幢1单元402室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54347)

所属地区:浙江 - 金华 发布日期:2023-11-27
所属地区:浙江 - 金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28日10时起至2023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_court.htm?spm=a213(略).0.VMiNjn&user_,户名:(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略),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01.7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2.28平方米。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其他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收益。已腾空,拍卖成交尾款交付后3个月内腾空交付(详见评估报告)
(一)区位状况:
位置状况:位于(略)(略)与马灯线交汇处,东临马灯线,(略),西至农田,(略),距梅江镇政府约500米。周(略)聚集程度一般,居住氛围一般,人文环境、自然环境及周边景观一般。(略)幼儿园、(略)小学、梅江镇初级中学、墩头(略)场、灯头菜场、(略)点等生活服务设施及公共设施配套一般。往南约400米处有墩头汽车站,(略)有903路、兰溪306路、兰溪531路等,公共交通便捷。
(二)权益状况
1.不动产权益状况
拍卖对象房屋权利人为杨盛斌,(略)码为浙(2023)(略),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建于2020年,共5层,所处第4层,证载建筑面积101.7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2.2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83年12月25日止。
2.抵押状况
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载明,拍卖对象权属已设定抵押权,他项权利情况如下:
他项权利
(略)
抵押信息
1
(略):浙(2023)(略)
抵押方式:(略)
被担保债权数额:41万元
债务履行期限:2019年08月23日起2039年08月22日止
抵押权利人:(略)梅江支行
3.查封状况
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载明,拍卖对象(略)人民法院、浙江省(略)人民法院查封。
4.物业费情况
(略)查询,拍卖对象未缴纳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物业费约733元,本次评拍卖值未扣除该项费用,提请报告使用方注意。
在价值时点,拍卖对象权属清楚。
(三)实物状况
1.建筑物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南北朝向,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建于2020年,共5层,所处第4层,证载建筑面积101.77平方米。楼梯房,房屋保养、成新度良好。
建筑物外立面为喷砂,整体配铝合金窗。拍卖对象进户门为防盗门,内部户型为3室2厅1厨1卫1阳台,未装修为毛坯房,水泥地面,墙面抹灰,天棚刷白,阳台安装有钢化玻璃门隔断。
拍卖对象所属封闭式住宅,入住率一般。整幢房源格局合理、通风采光良好,南北通透。所(略)内维护保养状况较好,为完好房。拍卖对象于价值时点空置。宗地周围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齐全,对外交通便利。
2.土地实物状况
该宗地块形状较规则,地形平坦,地势与周围土地齐平,地质水文状况较好,基础设施完备程度较高,基本无积水、淹水之虞,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宗地内“六通一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
生效判决文书:(2023)浙0781民初2270号
评估价:62万元,起拍价:44万元,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0.3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若存在优先购买权,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一、(略)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
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月1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拍品的按揭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与
1、(略)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略)
2、(略)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略)
3、(略)(略)支行联系。联系人:(略)
4、浙商银行联系。联系人:(略)
5、(略)联系。联系人:(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略)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展示看样:(略),联系电话:(略)
(略)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2;
承办法官咨询电话:(略)1;
监督电话(监察室):(略)3;
联系地址:(略)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