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略)支持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
(略))要求,
(略),促进其创新和服务能力持续提高。经我局研究,
(略)给予支持。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略)。
二、申请资金
(略),促进其创新和服务能力持续提高等相关要求,每家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三、申请时间
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四、申请材料
(一)企业申请书(详见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省级科技部门批复认定文件复印件;
(五)承诺书(详见附件2);
(六)企业获得资金扶持的收据(需盖公章)(详见附件3)。
五、报送要求
申请单位:
(略)
六、相关要求
(一)为做好支持资金的统一审核,统一拨付,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准备好有关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线上提交有关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请有关企业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支持资金要专项用于研发活动和成果转化支出。
(略)堂馆所修建、车辆购置、研发人员工资发放等与研发活动无关的支出。
(四)支持资金要做好使用台账记录,
(略)工信科局有关要求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并自觉
(略)工信科局、县财政
(略)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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