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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09)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循环经济园区周棚路南侧,规划沙颍路西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发布日期:2023-11-24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安徽(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略)案件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一拍),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
1、财产名称:(略)
房产状态:(查封、抵押)
评估价:(略)元、一拍起拍价:(略)元、加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保证金:(略)元。
特别说明:土地使用权面积:42833.30㎡(此面积为未分割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期限:2062年5月止。拍卖方式:(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略)的住房限购政策,具体请详询住宅所在地的房管局。
特别提醒:如因限购政策造成拍卖无法过户的,按悔拍处理,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不得竞买人员: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4、第(一)至(三)项规定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说明: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共有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日视为已通知相关人员。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特别说明: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六、拍卖方式:(略)
七、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略)(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特别说明:保证金一律通过支付宝缴纳。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是否限购情况、是否可办房产证、违法、违章、扣分、罚款、欠审、欠费、停车费,物业费、水电欠费等请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特别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对拍卖标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等法律文件,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确认手续办理情况。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含税收调整),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郑重说明:(略)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略)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
十三、如有以下技术问题,均可拨打(略)客服电话咨询。1、淘宝/(略)及认证问题;2、用户无法报名/无法缴纳大额保证金;3、竞买过程中用户遇到任何技术问题;4、竞拍结束后付款流程咨询;5、其他相关问题。
十四、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和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十五、法院及辅拍机构联系方式:(略)
法院联系电话:(略)
辅拍机构:(略)
辅拍机构联系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休息日、节假日不接受咨询)联系地址:(略)
(略)(略)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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