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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NO.2015G61地块(A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挂牌公告(20231123/N0117TD230005)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3-11-24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略)(略)NO.2015G61地块(A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略)
N0117TD230005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11月24日08:3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2月21日17: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略)扬子江大道以北、(略)以西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49563.74平米
使用期限
2017年1月10日起,2057年1月9日止
权利性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用途
零售商业、商务金融、商务金融(酒店式公寓)
房屋结构
/所在层数
/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房屋朝向
/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4788.33万元(含税)
评估基准日
2023年7月31日
评估机构
(略)
转让底价
24800.00万元(含税)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略),注册资本10亿元。
转让方承诺
(略)(以下简称“交易所”)(略)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
告知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三、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A、C、E地块为商办混合用地,容积率上限分别为3、3、1.2,规划指标可互相平衡,其中C、E地块正在开发建设,A地块尚未开工,C、E地块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容积率上限,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经济技术指标,C、E地块的指标已平衡到A地块中,平衡后A地块的容积率为3.77;
四、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地块中办公部分不少于50%的建筑面积在取得土地后(领取土地证)10年内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转让;
五、NO.2015G61地块整体投资已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要求。
六、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七、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八、上述土地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土地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九、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十、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根据《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根据《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办理交割(详见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cn[(略).cn/index])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略).cn/newsinfo?infoid=fd28532d-0ae8-43f8-a(略)e6f7f9f6]、《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略).cn/newsinfo?infoid=ef7859f2-f1ae-4b0b-b002-eb62a59f8818]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踏勘,联系电话:(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4日08:30至2023年12月21日17:00
报名手续
一、资格申请:竞买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交易所(E(略))((略)),按照《E(略)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略))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本人行为。
二、竞买人须上传申报资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3、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4、由转让方盖章确认的踏勘回执;
5、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
1、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略)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2、当报名方保证金状态为“已缴纳”时,报名资料才会被审核。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交易所(E(略))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略)
四、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略)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交易所(E(略))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略))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一、保证金金额:24800.00万元整,(略)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特别提示:(略)提示缴纳保证金后,(略)的‘电子钱包’功能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略)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2、《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略)
(一)意向受让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经转让方申请,交易所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
(二)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略).cn/jyzn/cqjyzjjs/201507/t(略)_20699.html)执行。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略)
加价
增价幅度
200万元
自由竞价时间
待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略)确定为受让方,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https://(略).cn/zcfg/jss/202309/P(略)(略).pdf)中“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略)交纳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1、不动产权证(A地块)地上地下.pdf[https://(略).pdf]
2、国有资产转让合同-NO.2015G61(A地块).pdf[https://(略).pdf]
3、收购承诺函(1).docx[https://(略).docx]
4、授权委托书(公告附件).docx[https://(略).docx]
5、银行开票信息和邮箱:(略)
联系
方式:(略)
咨询联系人:(略)
张女士
咨询电话
(略)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略)
(略)二层
(略)
操作咨询
(略),徐女士:(略)
其他
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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