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库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已于2023年11月17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并定于2023年12月08日08:
(略)(
(略)开标。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有调整,现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其他因素-企业业绩:2021年01月01日(含)至今,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类项目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现变更为:企业业绩:2018年12月08日(含)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类项目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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