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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桥园路3号房屋出租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3-11-24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所属集团/(略)
出租方联系人:(略)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略)
坐落位置门(略)1幢1层等【6套】
房屋使用现状出租
建筑面积6574.36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批复
(略)(略)
其他权利情况无
其他披露事项原合同(略)日到期。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3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租金挂牌价不含物业费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6574.36平方米租赁期10年
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免租期2个月
租金调整方式:(略)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按照每6个月支付一次的频率支付,押金100万元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日常办公;产(略)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略)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1)承租后对租赁面积内部资产需自行管理;(2)随时接受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环保)例行检查工作,需符合最新版(略)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进行不法经营活动、P2P、小额贷款,不涉及非法金融产品买卖,(略)及相邻单元租户的经营活动。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项目图片项目附件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原网址:https://(略).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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