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2023-JQ09-W1005
三、项目概况:
(略)
物资名称:
(略)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略)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略)
备注
1
止血模型
详见“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个
5
14.49
合同签订后1月内
安徽
合肥
指定
地点:
(略)
提供样品、核心产品
2
外伤模拟模型
个
2
10.04
提供样品、核心产品
3
伤情化妆器材
套
2
10.04
4
真实体重搬运模拟人
个
1
3.73
5
淹溺救援模拟人
个
1
5.80
提供样品、核心产品
6
清创缝合模块
个
10
0.99
7
血管结扎模型
个
2
0.54
8
输血模型
个
1
1.55
9
腔镜模型
个
1
7.25
10
外科手术模型
个
2
0.54
11
成人气管切开护理模型
个
2
1.57
12
股静脉穿刺模型
个
2
1.08
13
(略)静脉置管术模型
个
2
1.36
14
动脉穿刺模型
个
1
0.99
15
骨髓腔穿刺输液模型
个
1
1.55
16
损伤防护工具
套
2
3.16
17
沾染洗消设备
套
1
35.32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3.最高限价:10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三)单位:
(略)
(四)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略).cn)列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或其他备案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或其他备案证明材料)、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或其他备案证明材料)(进口产品除外)。
2.所投产品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其他备案证明材料)(如不属于医疗器械范围,供应商需自行提供有效证明,该证明的有效性由评审小组评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略)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工作日8:00至11:30,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
(略)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
(略)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或其他备案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或其他备案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略)
(略)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
(略)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
(略)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2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四)投标方式:
(略)
七、开标时间、地点:
(略)
(一)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2023年12月12日8时30分。
(二)提交样品地点:
(略)
(三)提交样品数量:品目1、2、5各1个样品。
(四)提交样品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
(略)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略).cn)和《
(略)》(
(略).cn)_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办公电话:
(略)1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略)
项目监督人:曹老师
办公电话:
(略)1
附件:报名资料参考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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