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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一、
(略):WJ-
(略)
二、招标项目:
(略)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货物采购(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采购预算:
(略)元。
四、招标项目内容:
(略)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货物采购(第二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扶持: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9.特定资格条件: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
(略)
七、招标文件获取:
(略)
(一)文件获取:
(略)
招标文件自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
(略)
(二)报名方式:
(略)
1.现场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
(略)
2.网上报名。可自行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发送报名表时若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附上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支付方式:
(略)
八、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
(略)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略)
十、开标地点:
(略)
十一、
(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略)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通讯地址:
(略)
邮编:610000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由采购代理机构:
(略)
招标公告、报名登记表、介绍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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