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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2024年防汛消险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3-11-15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2024年防汛消险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略)(略)2024年防汛消险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略):JK-23426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以上级部门实施方案批复的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的100%为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
最高限价:以上级部门实施方案批复的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的100%为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超过限价的费率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芝麻河消险工程:实施芝麻河((略)-解放泵站)清淤疏浚长约2.2公里;(略)桥等阻水建筑物;投资估算290万元。(2)石(略)(略)拆(新)建排水沟350米;投资估算240万元。(3)泵站消险工程:草桥泵站拆建迎水坡挡土墙,迎水坡新建护砌。碾屋排涝泵站更换水泵、进出水管道及电气设备,进水口清淤150米。贾烘泵站废弃穿堤管道挖除,堤防重新回填;投资估算50万元。(4)(略)消险工程:(略)病害维修,(略)面等;投资估算500万元。(5)审干院溢洪河消险工程:清理河床,修复拦水坝及挡墙,降低下游拦水坝高度,新建补水管道180米;投资估算130万元。(6)总投资共计1210万元。本项目(略)水务局授(略)水务局进行集中采购,中标后由各项目法人与中标供应商分别签订勘察设计合同。2、工作内容:勘察设计服务,实施方案、招标图、施工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变更设计,配合建设单位:(略)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包括一家勘察单位:(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略)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无法说明其专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略)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略)
2、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或“(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3、(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略)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略)”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5、(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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