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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永安溪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二期工程施工Ⅻ标施工Ⅻ标[E3300000007000370021001]第2次补充说明

所属地区:浙江 - 台州 发布日期:2023-11-09
所属地区:浙江 - 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永安溪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二期工程施工Ⅻ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略)(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Ⅻ标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略);官路步(略)、县(略)、杨(略)、下(略)(略)的生态修复工程等。工程等别为Ⅲ等,(略)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63836.73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略)(略)、景观绿化、便民活动广场、小品构筑物、管理用房、给排水等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内堤防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6100万元,计划工期36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4)/。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略)(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略))”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略)上远程开标方式:(略)
(略)上远程开标方式:(略)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5.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略)”将不予受理。
5.4(略)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略)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开标地址:(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略)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略)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9
传真: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
电子信箱:


2023年10月20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略)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①。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或EPC项目施工部分合同金额≥2400万元的施工业绩,且该业绩须包含水利工程河道整治(或堤防施工)的内容;注1: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EPC项目施工部分合同金额无法通过合同认定时,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注2:接受符合要求的EPC业绩,若该EPC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要求投标人完成河道整治(或堤防施工)施工任务的才予以认可。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施工业绩;注3:综合性水利工程中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可;注4:上述业绩不接受工程分包业绩或PPP、BT模式中的施工业绩。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略)
2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略)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证书③。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或EPC项目施工部分合同金额≥2400万元的施工业绩,且该业绩须包含水利工程河道整治(或堤防施工)的内容;注1: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EPC项目施工部分合同金额无法通过合同认定时,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注2:接受符合要求的EPC业绩,若该EPC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要求投标人完成河道整治(或堤防施工)施工任务的才予以认可。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施工业绩;注3:综合性水利工程中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可;注4:上述业绩不接受工程分包业绩或PPP、BT模式中的施工;注5:与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可为同一业绩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略)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略)“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略)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略)页打印件为准,(略)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略)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②招标人:(略)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需要1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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