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通信机房发电机组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略)通信机房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略):SP
(略)16236,
(略):TC230P101),
(略),
(略)。项目资金已落实,第一次公开比选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通信机房发电机组采购项目,包括1台200KW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含1台400AATS柜)。预算不含税金额:280,000元,含税金额:316,400元。
交货时间: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到货、安装、调测以及工程的全部交付。
交货地点:
(略)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中选原则:
评审小组对全部有效应答人按应答总价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两名为第一至第二中选候选人。当出现多个应答人应答总价报价相同时,首先按照交货时间由短到长的顺序进行比较,其次按照保修期由长到短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当上述情况均出现相同且无法推荐前两名中标候选人时,比选失败。
不可替代性的推荐规则:依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中国联通集团〔2021〕150号)、《中国联通物资采购专业线黑名单供应商处置规则V3.0》(WTZ
(略)41373)及《辽宁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V4.0)》(辽联纪检〔2022〕12号)要求,不可替代供应商在3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选用其他供应商。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
(略)
1.4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
(略)(不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
(略)
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开具过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2.3应答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4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国内同类(发电机组)一份不少于30万元的相关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略)场通过询价生成的电子合同可无签字盖章,须同时提供商城订单及发票;
2.5单位:
(略)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不得参与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略)
4.1比选文件获取:
(略)
4.2比选文件获取:
(略)
比选文件获取:
(略)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仅支持联通沃支付线上支付比选文件费用。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递交的应答文件在开启或解密出现异常时,
(略)沟通查找问题原因,如问题无法解决的,应答人应答无效。
(略)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的,或当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
(略)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应答文件等操作)。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应答文件,来检测应答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应答文件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
(略)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
(略)
(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应答人须在比选公告要求的获取:
(略)
5.
(略)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略)
iPASS问题咨询解决(联通智慧安全客服)电话:
(略)
iPASS
(略)址:
(略).cn:7007
合作方门户电话:
(略)-3-8-2
(略)电话:
(略)-3-3-2
(略)项目组邮箱: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
(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
(略)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1月8日
发布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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