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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兴山县古夫镇深渡河崩塌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发布日期:2023-11-02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三(略)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三(略)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危岩清除665.24m3,石渣人工外运544.54m3,石渣汽车外运799.54m3,浆砌挡墙(利用现有石渣)215.70m3,浆砌挡墙(自购)932.74m3,(略)1800m2,二次转运550t等内容。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略).31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符合鄂自然函[2020]120号文件要求的质量评定标准。
2.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1.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略)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略)
2.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项目负责人要求:
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略)政工程或水利水电,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略)
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工环(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质量员(或质检员)和施工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略)
8.单位:(略)
9.与招标人:(略)
10.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略)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略)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略)”和“(略)”(以下简称“(略)”)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略)”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略)上下载招标文件。(略)员后,方可登录会(略)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23日上午08时30分止。(略)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略)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略)(略)(略))《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3日上午08时3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使用CA(略),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略)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略))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略)
7、开标
(略)(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本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代表不需到开标现场,(略),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3年11月23日08时30分-9时0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略)畅通的任意地点:(略)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微信:(略)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略)技术人员,客服电话:(略)。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略)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略)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9、合同签订
自2023年6月1日起,(略)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略)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略)——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略)(略)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2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略)(略)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上发布。
12、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13.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略)
异议和投诉渠道:(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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