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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住房窗帘采购询价公告(2023-JLZLCG-G4012)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发布日期:2023-10-31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寓住房窗帘询价公告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3-JLZLCG-W4012
三、项目概况:
(略)
物资
规格
技术
计量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
备注
名称:(略)
(略)
要求
单位:(略)
地点:(略)
1
遮光布帘A1
4.25*2.7
参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2
2023年12月10日前
洛阳孟津
(略)为墙宽间距*窗帘高度,成品窗帘总宽度不低于墙间距1.8倍。具体要求见技术参数要求。
2
遮光布帘A2
3.55*2.7

2
3
遮光布帘A3
3.15*2.7

2
4
遮光布帘A4
2.75*2.7

2
5
遮光布帘B1
3.65*2.7

20
6
遮光布帘B2
3.05*2.7

20
7
遮光布帘B3/B4
2.55*2.7

40
8
遮光布帘C1/C2
3.15*2.7

78
9
遮光布帘C3
2.6*2.7

39
10
遮光布帘D1
2.75*2.7

32
11
遮光布帘D2/D3
2.7*2.7

4
12
阳台纱帘A1
4.25*2.7

2
13
阳台纱帘A2
2.45*2.7

2
14
阳台纱帘B1
3.65*2.7

20
15
阳台纱帘B2
2.35*2.7

20
16
阳台纱帘B3
1.55*2.7

20
17
阳台纱帘C
3.15*2.7

39
18
阳台纱帘D
2.65*2.7

32
19
卧室纱帘A1
2.75*1.80

2
20
卧室纱帘A2
2.35*1.80

2
21
卧室纱帘B1
2.25*1.80

20
22
卧室纱帘B2
1.75*1.80

20
23
卧室纱帘C
3.15*1.80

39
24
卧室纱帘D
1.9*1.80

32
25
百叶卷帘A
0.83*1.5

4
26
百叶卷帘B/C
0.53*1.5

59
27
百叶卷帘D
0.43*1.5

32
28
罗马杆
2.75

30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
2.项目预算:193074.00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三)单位:(略)
(四)(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略)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仅限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不需要提供);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略)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略)页查询截图;
(四)申领方式:(略)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0日8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略)
(四)报价方式:(略)
七、询价时间、地点:(略)
(一)询价时间:2023年11月10日9时00分。
(二)询价地点:(略)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11月8日9时00分。
(二)踏勘地点:(略)
(三)联系人:(略)
(四)联系电话:(略)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移动电话:(略)(略)
地址:(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项目监督人:王伟康
办公电话:(略)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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