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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021)鲁0784执63号之五执行裁定书项下部分抵债资产:位于潍坊市潍城区怡园路2509号1号楼3号商铺。

所属地区:山东 - 潍坊 发布日期:2023-10-31
所属地区:山东 - 潍坊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拍卖公告
鲁大拍公字【2023】10-05号
受有关单位:(略)
1、(2019)鲁0784执69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位于(略)项下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树木,起拍价115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2、位于(略),证载共有宗地面积714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781.38平方米,起拍价465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3、位于(略),证载共有宗地面积955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791.6平方米,起拍价660万元,保证金130万元。
4、(2020)鲁0784执466号之四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位于(略))及其项下登记的附属设施,起拍价65万元,保证金15万元。
5、(2015)安执字第1238号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位于(略),证载建筑面积1047.58平方米,起拍价125万元,保证金20万元。
6、(2021)鲁0784执63号之五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位(略)5套商铺,每套保证金20万元。先单套后整体拍卖。
1号楼1号商铺,(略):潍房(略),证载建筑面积为212.81平方米,起拍价(略)
1号楼2号商铺,(略):潍房(略),证载建筑面积为269.44平方米,起拍价(略)元;
1号楼3号商铺,(略):潍房(略),证载建筑面积为324.23平方米,起拍价(略)元;
1号楼4号商铺,(略):潍房(略),证载建筑面积为262.64平方米,起拍价(略)元;
1号楼5号商铺,(略):潍房(略),证载建筑面积为262.64平方米,起拍价(略)元。
7、(2021)鲁0784执63号之五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位(略)5套商铺,整体拍卖,起拍价(略)元,保证金100万元。
8、(2021)鲁0784执2279号之六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位于潍城经济(略)东风西街以南、(略)以东机床配件城3套商铺,每套保证金5万元。
3号商铺二街18号,(略):潍房权证潍城经济字第(略)号,证载建筑面积94.01平方米,起拍价(略)
4号商铺三街25号,(略):潍房权证潍城经济字第(略)号,证载建筑面积91.08平方米,起拍价(略)
4号商铺三街27号,(略):潍房权证潍城经济字第(略)号,证载建筑面积94.08平方米,起拍价(略)
9、位于(略),证载建筑面积353.22平方米,附属房二间,起拍价215万元,保证金40万元。
10、位于(略),证载建筑面积126.57平方米,所在层数1-2层,起拍价48万元,保证金10万元。
11、位于(略),证载共有宗地面积1358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444.35平方米,起拍价110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
12、位于(略)青云绿园二期3套房产,每套保证金20万元。
17号楼2单元103号住宅(合同建筑面积188.27平方米)、17号楼09号储藏室(合同建筑面积76.86平方米),附属车位1个,(略):YS(略),起拍价(略)元;
18号楼1单元101号住宅(合同建筑面积220.91平方米)、18号楼14号储藏室(合同建筑面积88.91平方米),附属车位1个,(略):YS(略),起拍价(略)元;
18号楼2单元103号住宅(合同建筑面积188.41平方米)、18号楼09号储藏室(合同建筑面积76.92平方米),附属车位1个,(略):YS(略),起拍价(略)元。
13、52度及42度浏阳河酒,每箱6瓶,每瓶20元,共计600箱,起拍价(略),保证金3万元;
42度杏花村酒,每箱6瓶,每瓶175元,共计157箱,起拍价(略),保证金3万元。
具体拍卖时间:(略)对1号-6号、8号-13号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略)对7号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如6号标的单套拍卖中已经成交部分,则拍卖剩余房产)。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到账为准)(略)指定账户,(略)上注册、(略)报名参加竞买。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风险提示:1、买受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各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主要包括:执行裁定书项下的抵债资产,买受人按法律文书承继权利、履行义务。公告的数据仅供参考,如与法律文书不符,不得以此为由否定处置行为,降低成交价款。
2、本次拍卖1号、4号-8号、12号标的未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由现产权证主体先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再次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两次过户过程中买方、卖方双方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2号、3号、9号-11号标的已经过户到委托人名下,买受人拍卖成交后,过户过程中买方、卖方双方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3、本次拍卖1号标的可能存在欠缴土地承包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查询了解。
4、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以上标的存在占用(租赁)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场,费用自理,如因不能清场,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退还任何拍卖成交款和任何赔偿及承担责任的要求。有关标的物所欠出让金、税费、水、电、暖、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略)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略)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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