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主体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7日
(略)受
(略)运输局的委托,
(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
(略)
项目预算金额:约2698.7万元
1.2
(略)
(略)/
(略):永双财采
(略)号
(略):JXHN-SPX-
(略)
1.3标包设定:一个标包
1.4项目依据和目标: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全省农村客运改革(城乡客运一体化
(略))等文件精神,为解
(略)当前农村客运“散”、“乱”、“差”等问题,通过
(略)场、整顿秩序、
(略)、完善定价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城乡一体、管理规范、布局合理、价格惠民、群众满意的农村客运发展格局。
1.5项目地点:
(略)
1.6项目内容:
(略)(独立法人),负责
(略)城乡客运一体化
(略)客运运营(现
(略)公共交通除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以现状为准)。负责收购本次招标时实际营运的农村客运班线营运车辆,并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负责
(略)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城乡客运(公交)线路的站场基础设施(含充电桩、候车站牌等附属或配套设施)及营运车辆的投资、采购、建设、经营、管理、维护、移交等工作及交邮(物流)融合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移交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车辆评估收购:1、完全接受
(略)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实施好
(略)城乡客运一体化
(略)创建各项工作,确保创建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六)运营及移交:
(略)人民政府授予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8年(从省交通运输厅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略)在8年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本项目的经营权给政府。
(略)享有后期经营的同等优先权;
(略)未获得后续经营权,
(略)。(七)过渡阶段的运营:
(略)在正式运营前,
(略)车辆按原运营模式运营,
(略)统一调度,确保合同前过渡阶段的运力保障和正常运营。
(略)到期移交后,须配合政府做好合同期后过渡阶段的运力保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方便。每个过渡期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
1.7服务期限(经营期限):
8年,从省交通运输厅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o专门面向:o中小企业o小微企业o监狱企业o福利性单位:
(略)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2.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须具有客运班线或城乡公交运营业绩。
2.4、申请人及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存在不配合
(略)城乡客运一体化
(略)创建工作,造成恶性群体事件以及严重妨碍
(略)城乡客运一体化
(略)创建工作情形的,将否决其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与招标人:
(略)
②单位:
(略)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
(略)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获取:
(略)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0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略)(
(略))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获取:
(略)
备注:
(略)网(
(略).cn)办理诚信入库,并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获取:
(略)
o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获取:
(略)
o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4.1投标截止:2023年11月22日上午9: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上午9:30时。
4.3开标地点:
(略)
4.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
(略)
5、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交纳方式:
(略)
(2)履约保证金:260万元,详见采购文件
6、公告期限:
1、
(略)(
(略).cn)、
(略)网(https://
(略).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7、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
(略)
8、采购项目联系人:
(略)
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经本人同意公开)
地址:
(略)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经本人同意公开)
地址:
(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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