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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微生物检测设备及消耗品采购招标公告(SZHR2023-G-013)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发布日期:2023-10-26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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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SZHR2023-G-013号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圆整(小写:¥(略).00),其中微生物检测设备,采购预算:10万元;微生物消耗品,采购预算:100万元。4、采购方式:(略)
5、采购清单:
微生物检测设备及消耗品采购:
(略)
采购内容
名称:(略)
数量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
1

微生物检测设备

器皿柜
2套

1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电子天平
2套
恒温振荡摇床
1套
干式恒温器
1套
微孔板离心机
1套
生物显微镜
2套
恒温培养摇床
1套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6套
2
微生物检测消耗品
检测消耗品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10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
(1)设备类质保期要求:整机及附件要求由仪器制造厂商提供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维修响应时间为48小时。保修期自设备验收签字之日算起;耗材免费质保期:1年。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
(3)验收标准:技术指标符合采购人:(略)
6、交货地点:(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略))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略)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略)”―“政府采购(登录)”―“(略)”―“供应商”。详见《(略)(略)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略)”网站―“政府采购登录”―“(略)”―“供应商”(略)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略)(略)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3.1注册咨询:(略)6CA办理咨询电话:(略)6
3.2(略)维护,客服QQ:(略)(略);咨询电话:(略)
3.3签章使用问题:咨询电话:(略),客服QQ:(略)(略)(略)
(4)依法获取:(略)
(5)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略)(略)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略)
(6)(略)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售价:无。
4、(略)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略)
5、各投标单位:(略)
四、投标文件提交
1、现场签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投标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投标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代理机构:(略)
3、供应商现场签到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09点00分-09点30分(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6、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略)(略)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略)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略)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略)1
4、(略)(略)(略)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7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8、(略)

(略)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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