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发布日期:2023-10-26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G62023BJ(略)
融资方所(略)湖北省(略)融资方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25.0%
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超过10个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略)信息披露期满日期(略)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略)流动资金,(略)财务结构、(略)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否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75%,新进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5%。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增资达成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的批准,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并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
相关附件
(略)
基本情况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略)局部(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彭海波成立日期(略)
注册资本34925.224327万元实收资本34925.224327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务器、计算机、存储产品、云计算、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及相关部件的技术和产品、(略)络、(略)(略)设备、光模块、终端设备及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智能交互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信息安全软件、信息安全设备、人工智能应用软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云储存服务;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集成、运营和技术服务;(略)(略)(略)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服务、运营和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货物及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2
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略)
(略)94.2735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265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略)
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总计(略)
负债总计(略)
所有者权益(略)
营业收入(略)
净利润(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日期(略)
资产总计164032.69
负债总计123634.03
所有者权益40398.66
营业收入137236.55
净利润2930.81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2、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各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做出调整。3、意向投资方须向北交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函件、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联系融资方领取,联系人:(略)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略))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2、意向投资方不得通过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参与投资。3、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的(或意向投资方联合体成员为私募投资基金的),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意向投资方在提交投资申请时尚未完成备案,则其基金管理人须按上述规定完成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将在支付全部增资价款前完成基金备案。4、本项目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如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则该意向投资方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意向投资方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投资方资格条件1-3条的要求。5、意向投资方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若意向投资方拟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则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意向投资方如为法人,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2)意向投资方如为非法人组织,其认缴出资额或基金规模应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以章程或合伙协议为准)。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的30%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2、意向投资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以不低于融资方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计算的每单位:(略)
保证金设置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30%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条件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10个(含)以内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25%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通过竞争性谈判的遴选方式:(略)
项目联系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略)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