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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河步道水文化综合提升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3-10-23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略)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JSZC-320106-NJGJ-G(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104万元
4、最高限价:10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为充分(略)域水文化特色,着力传承水文化底蕴,结合幸福河湖创建方案,我局拟对外金川河(宝塔桥至入江口段)岸坡进行景观、文化等方面综合提升,打造外金川河水文化长廊,目前已初步完成方案设计。建设地点:(略)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宁财购通〔2021〕5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略)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勘察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略)
三、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略)(略)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的;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四、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获取:(略)
1、时间:2023年10月20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需携带资料: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略)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略)(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电子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略).cn)或“(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一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1年或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负责人:俞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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