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略)物业维修社会化托管服务意向公开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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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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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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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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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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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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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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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物业维修社会化托管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内容:
(略)物业维修及蒸汽锅炉运行值守。投标人可以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人力资源配置和岗位设置,附表中岗位测算仅供参考,原则上不应低于测算表数量(见附件1),低于应详细说明原因。另锅炉运营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3人值班在岗,锅炉水处理必须2人值班在岗,并严格按照采购人:
(略)
2.项目预算金额:438.50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此预算否则为废标)。
三、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三)单位:
(略)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内容;派驻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七)业绩要求:近三年(截止招标时间)给规模超1000人的企、事业单位:
(略)
(八)招标人:
(略)
四、意见反馈方式:
(略)
供应商如对此项目存在意见或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
(略)
材料递交内容:1.主题(
(略)物业托管社会化服务+公司名称:
(略)
材料递交要求:需采用A4纸幅面,将盖有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
(略)@qq.com);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公告发布时间起不少于15天)
五、本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办公电话:
(略)(略)
邮箱:
(略)
地址:
(略)
采购机构:
(略)物业维修社会化托管服务项目部
2023年10月20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38.50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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