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辽中区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3-10-19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略)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略)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略):JH(略)090项目名称:(略)
履约地点:(略)
付款方式:(略)
注: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本项目预算为两个年度的预算,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付款时采购人:(略)
单价限价:维修工时费单价不超过10元,配件材料单价不超过4S店原厂配件价格。
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比率报价,投标人在不超过单价限价基础上,申报维修工时费单价折扣比率和配件材料单价折扣比率(维修工时费单价折扣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占维修工时费单价限价的比例。例:维修工时费单价限价为10元,给与政采价7元,那么该折扣比率即为70%;配件材料单价折扣比率是指在4S店原厂配件价格基础上提供的折扣比率。例:4S店原厂配件价格价格为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该折扣比率即为80%。),以上两项折扣比率均应大于0,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最终投标总价=维修工时费单价折扣比率*30%+配件材料单价折扣比率*70%。
注:车辆维修工时费单价、配件材料单价比率适用于车辆维修各工种及加工、检验、车辆急修,同时适用于各类车型汽车的车辆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一级、二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及车辆保养等(含税),车辆维修费用由车辆维修工时费和配件材料费组成,无其他额外费用。
工时定额标准按照不高于《关于发布〈辽宁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汽车部分)〉的通知》(辽交运技字〔2010〕24号)的标准执行,《关于发布〈辽宁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汽车部分)〉的通知》(辽交运技字〔2010〕24号)中未涉及的维修项目,(略)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标准执行,或按供应商公布的标准执行。
服务清单
(略):003
包名称:(略)
一、服务范围及要求
本包组确定1家供应商为辽中(略)区域公务车辆提供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下列情况:(略)负责理赔维修的,按其规定执行;新购置车辆在保修期内,(略)点进行维护保养;(略)以外发生故障的车辆。本区域内目前车辆为100左右辆,主要包括中华、大众、长安、金杯、中兴、长城等品牌。
供应商维修厂厂址所在地须在辽中(略)区域。
二、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提供24小时快速、良好的服务,设立应急电话专线,具备维修服务方案(包含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标准质量、拖车救援、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增值服务等内容)。
2.对于服务对象车辆进厂维修实行绿色通道,30分钟内安排人员检修,一般故障在下午6时前报修的,次日上午9时前修复交车。应服务对象要求提供上门取送车服务。
3.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有能力对所修车型的整车、各总成及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达到原车的技术要求。
4.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本市范围内车辆出现故障抛锚(无法行驶),距离50公里内,1小时内赶到现场;距离50公里外,2小时内赶到现场,由中标人就地及时安排抢修。
5.提供车辆维护服务,车辆每行使10000公里(或3个月,以先到数为准),做全面检查、紧固、调整。
6.提供车辆整车美容服务,每次维修或保养后进行一次免费整车美容(如清洗、打蜡、抛光等)。
7.提供免费电脑检测,内容包括:发动机、(略)(略)(略)、安全气囊等各项检测,(略)测试,免费检测全车灯具。
8.如在特定时间内面向社会举办优惠活动,采购人:(略)
(二)服务要求
1.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设备及维修厂房,须有能满足维修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独立车间,厂房面积≥200m2,维修工位数量≥4个,汽车举升机数量≥2个。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应平整坚实,能够同时停放5台以上车辆。自有生产厂房具有产权登记证书;租赁的生产厂房应具有合法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从服务之日起,不少于2年。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维修生产厂房产权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当前租赁期限没有达到本项目服务期要求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该厂房租赁期限满足本项目服务期的承诺函),(略),同时提供设备照片或采购发票扫描件。
2.所使用的维修保养等配件材料、产品,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质保证书,并可追溯。
3.配件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等同或高于原车零部件的产品质量和保修的标准要求,具有良好装车性能。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进场配件材料价格有知情权。
4.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5.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需更换,不超过48小时。
6.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等。
7.提供售后质保服务,整车大修,总成修理:如发动机(含零件部位)、变速箱(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4万公里或24个月以上;二级维护,汽车小修:(略)(含零件部位)、(略)(含零件部位)、(略)(含零件部位)、前/后桥(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2万公里或12个月以上;零件修理:(略)(含零件部位)、(略)(含零件部位)、(略)(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1万公里或12个月以上;一级维护质保期承诺5000公里或6个月以上。质保期内出现原故障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因供应商售后质保问题造成损失时,给予经济赔偿。
8.送修车辆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价格标准、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按照投标承诺的折扣结算维修费用。
9.投标人具备计算机、打印机、(略)条件,(略)可监控固定维修工位且安装视频采集无死角设备,视频存储采取循环方式:(略)
10.(略)(略)系统。(略)管理规定或操作流程,投标人必须严格依照执行。
11.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维修人员、维修结算清单以及车辆所属单位:(略)
12.(略)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及检查,对发现和服务对象投诉的问题进行的调查和处理。
(三)服务人员组成
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包含团队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涂漆(车身涂装)人员、专职财务人员、联系人:(略)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