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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便民联通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3-10-11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略)便民联通工程
标段(包)(略)便民联通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略)便民联通工程招标公告
(略)便民联通工程,招标人:(略)
一、工程名称:(略)
二、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概况:项目地点:(略)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1.园建及配套工程,包括园林水景、铺地、台阶、地形塑造、道牙、花槽(台)、照明灯具、座椅等。
2.绿化:根据《(略)绿化条例》按设计方案对现状绿化进行改造。
3.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包括地铁集团)申报工程报备、树木砍伐迁移修剪报批等相关事宜。
(三)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85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1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0月12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10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11月1日9时45分至2023年11月1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略)
4.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日10时0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略)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2日00:00至2023年11月1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略)网站(以下简称“(略)”。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略)(略)网站,(略)址为:https://(略))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于2023年11月1日10:(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2、(略)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咨询电话:(略)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7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金额、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2)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略)
10.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略)页截图,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略)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十一、(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略)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略)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略)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人:(略)
监管电话:(略)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略)提交,(略)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略)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略)网站(网址:https://(略))、(略)(网址:(略))、粤采易(网址:https://(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略)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略)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七、(略)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略)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略)就参加(项目名称:(略)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略)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略)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略)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略)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略)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略)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略)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略)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略)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略))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略)
八、(略)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略)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略)
十、(略)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略)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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