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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3-10-07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原项目名称:(略)
(略):2023AFAAZ02110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略)(略)(略)采购及安装答疑公告3

各投标人:
(略)(略):2023AFAAZ02110)答疑公告3如下:
1、招标文件P139页“(四)制造商授权书”、P152页“二、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P154页“四、技术支持资料”。
疑问说明:招标文件P146页“(三)承诺函”和P151页“一、技术条款偏差表”已有明确承诺,此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是否投标时无需提供。
答:此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可不提供。
2、招标文件第62页“评分办法-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提到“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得3分,满分9分。注:①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综合布线、(略)(略)、一卡通(门禁)系统、机房工程、建筑设备监控中的任意3项。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作为加分业绩。③业绩提供的材料详见附录3要求。④智慧交通、平(略)、天网工程(雪亮)、轨道交通类、智(略)类智能化业绩不予认可。”疑问如下:
首先,安徽省在全国属于中部发(略),经济发达程度与北、上、广、江、浙、深圳等发(略)仍有差距,省内智能化大规模建设也是近年来才逐渐兴起,到近年才慢慢达到高峰,六千万以上的智能化工程屈指可数,且大多数正处于待建或正在建设的状态中,已竣工的几乎没有,正在承担大型项目的建设同样能反映企业实力。如果要求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势必将省内智能化行业优秀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对业主是一个损失(省内大型优秀企业在技术、质量、施工经验和售后服务方面都有自己独有的优势),同时对本省智能化行业的优秀企业也有失公正。
其次,自疫情以来各行各业均遭受严重打击,在疫情期间能生存下来的企业已经实属不易,而且在疫情结束之后国家一直加大力度促进各行(略)场平稳复苏。此评分办法严重限制、排斥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利于更多企业参(略)场竞争中。
(略)(略)(略)采购及安装的招标,应当本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略)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得3分,满分9分。注:①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综合布线、(略)(略)、一卡通(门禁)系统、机房工程、建筑设备监控中的任意3项。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作为加分业绩。③业绩提供的材料详见附录3要求。④智慧交通、平(略)、天网工程(雪亮)、轨道交通类、智(略)类智能化业绩不予认可。”或减少投标人业绩数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62页“评分办法-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人员业绩”提到“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4分。注:①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综合布线、(略)(略)、一卡通(门禁)系统、机房工程、建筑设备监控中的任意3项。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作为加分业绩。③业绩提供的材料详见附录5要求。④智慧交通、平(略)、天网工程(雪亮)、轨道交通类、智(略)类智能化业绩不予认可。”
疑问如下:
首先,安徽省在全国属于中部发(略),经济发达程度与北、上、广、江、浙、深圳等发(略)仍有差距,省内智能化大规模建设也是近年来才逐渐兴起,到近年才慢慢达到高峰,六千万以上的智能化工程屈指可数,且大多数正处于待建或正在建设的状态中,已竣工的几乎没有,正在承担大型项目的建设同样能反映企业实力。如果要求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势必将省内智能化行业优秀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对业主是一个损失(省内大型优秀企业在技术、质量、施工经验和售后服务方面都有自己独有的优势),同时对本省智能化行业的优秀企业也有失公正。
其次,自疫情以来各行各业均遭受严重打击,在疫情期间能生存下来的企业已经实属不易,而且在疫情结束之后国家一直加大力度促进各行(略)场平稳复苏。此评分办法严重限制、排斥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利于更多企业参(略)场竞争中。
(略)(略)(略)采购及安装的招标,应当本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略)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4分。注:①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综合布线、(略)(略)、一卡通(门禁)系统、机房工程、建筑设备监控中的任意3项。②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作为加分业绩。③业绩提供的材料详见附录5要求。④智慧交通、平(略)、天网工程(雪亮)、轨道交通类、智(略)类智能化业绩不予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关于人员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4分。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业绩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是否都可以得满分4分?
①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2个业绩得4分。
②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岗位)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2个业绩得4分。
③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1个业绩得2分;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岗位)提供1个业绩得2分,合计得4分。
答: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略)
5、请明确告知(略),以便投标人准确判断此部分的相关成本与报价。
答:(略)(略)品牌为新中新和新开普。
6、本项目对外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格式调整如下:
①“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文件名称:(略)

②各单位:(略)

上述调整请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中修改。
7、其他疑问回复详见附件。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6
(二)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6-8605、(略)
2023年10月08日
第3次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9分54秒
招标代理:(略)
(略):2023AFAAZ02110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略)(略)(略)采购及安装
答疑公告2

各投标人:
(略)(略):2023AFAAZ02110)答疑公告2如下:
1、招标文件第161页“二、分项报价表”中要求“按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疑问:招标文件所提到的工程量清单是否为招标资料“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9.27发布稿)”压缩包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夹?是否按此文件夹中的清单格式进行报价?
答:是的。
2、招标文件资料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投标人需填写的信息包括“全费用综合单价、合价、主材或设备单价、主材或设备合价”。
疑问:主材或设备单价是否含税?
答:主材或设备单价含税。
3、招标文件第61页“财务状况”中要求“根据投标人财务报表进行综合评审,财务状况良好,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本项目开展,评标委员酌情赋分,优秀的得4分<F≤5分,良好的得3.5分<F≤4分,一般的得1分<F≤3.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疑问:本次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已经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五年(2018年-2022年)盈利。而评分项中的财务状况占据了5分的分值。
财务状况是指一定时期的企业经营活动体现在财务上的资金筹集与资金运用状况,它是企业一定期间内经济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综合反映,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财务状况的好坏目前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评判标准。且本次财务审计报告属于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不能作为评审因素。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建议删除此评分要求。
答:删除本次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已经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五年(2018年-2022年)盈利。评审项中评审因素财务状况不删除。
4、招标文件第62页“人员业绩”中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4分。”
疑问:此评分项有三种情况:(1)项目负责人有2个符合标准的业绩;(2)技术负责人有2个符合标准的业绩;(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有1个符合标准的业绩。
上述三种情况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认可。
5、招标文件第61页“拟任人员资格”中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子工程或电子信息或通信工程或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子工程电子信息或或通信工程或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疑问:本次项目为弱电智能化,由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与本次项目完全吻合,更加贴近项目,应该予以认可,请确认。
答:“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予以认可。
6、招标文件第62页“投标人业绩”中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得3分,满分9分。”
疑问:本次招标公告中的投标资格要求已经明确需要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
加上评分项所需要的3个业绩,一共需提供4个业绩。根据《(略)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中的要求,业绩总数量不超过3个。
建议删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在技术规范书中“各系统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或投标时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进网许可证、官网链接、截图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资格评审及评分办法对投标产品资料均无要求,评分办法中要求“投标人承诺完全响应招标人:(略)
智能化项目招标通常要求设备及关键性能指标参数要求的证明文件(产品检测报告、官网链接、截图证明、认证、证书、专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标后供货前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略)
综上所述,为了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平、公正,技术规范书中设备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或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建议修改为:标后供货前提供。
答:在技术规范书中“各系统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或投标时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进网许可证、官网链接、截图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均为标后供货前提供。
8、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4分。
请澄清: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9、关于“(略)(略):2023AFAAZ02110)的招标文件,现有以下问题需解答:
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系指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智能化优质工程奖或黄山杯(外省同等级别)或鲁班奖,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质疑依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设立于1981年,是经国务院确认的我国工程建设领域设立最早、规格最高、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奖项。国家优质工程奖作为国家级工程荣誉,无论是颁发单位:(略)
建议:把智能化优质工程奖修正为“国家优质工程奖”。
答: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系指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颁发的智能化优质工程奖或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如“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外省等同于“黄山杯”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10、招标文件中对于业绩与奖项的时间要求是否统一2018年1月1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要求智慧交通、平(略)、天网工程(雪亮)、轨道交通类、智(略)类智能化业绩不予认可。
质疑依据:众所周知,智(略)、轨道交通、平(略)的建设内容与难度,覆盖并且大于学校智能化建设内容,招标人:(略)
建议:删除智慧交通、平(略)、天网工程(雪亮)、轨道交通类、智(略)类智能化业绩不予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拟任人员资格要求:请问:(略)宇智能化专业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要求。
13、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产品品牌要求,请问:是否投标人未采用招标人:(略)
答:是的。
14、技术规范书产品参数中要求提供大量的产品证明资料,经过详(略)场调研和资料查证,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大多具有唯一性,控标嫌疑明显;并且招标人:(略)
答:在技术规范书中“各系统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或投标时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进网许可证、官网链接、截图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均为标后供货前提供。
15、请问投标报价是否需要按发布的清单填写?主材或设备价格是否需要填写(招标控制价未填写)?
答:投标报价须按发布的清单格式填写。其中“主材或设备单价”和“主材或设备合价”投标人须填写。
16、(略)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五年(2018年-2022年)盈利2020年春节期间至今,一场肆虐全国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迅速蔓延,成为经济运行中突发的不可抗力事件。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疫情对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了诸多问题和巨大挑战。疫情过后,更应给予各个潜在投标人同(略)场竞争地位。此条明显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意思表达。建议去除。
答:删除本次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已经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五年(2018年-2022年)盈利。
17、疑问1: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对于专业分类的设置与规定,交通运输类包括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城市轨道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等给类专业。招标文件关于对公共建筑的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也给予了明确描述,那么轨道交通类的智能化业绩均应可以被认可。这样可以让更多具备专业实力的投标人公平参与到投标中,(略)和安徽医科大学的利益,也可以规避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招投标法要求。
2023年6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议,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着力(略)场化改革,充分保障公平竞争,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开展妨碍(略)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启动招标投标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在6月15日要求(略)场化改革,充分保障公平竞争,持续“破除隐形门槛,不断压缩设置特定业绩,排斥、差别对待潜在投标人等不合理限制条件的空间,破除交易门槛”。建议招标人:(略)
建议:删除“轨道交通类智能化业绩不予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8、招标公告“(略)投标人业绩要求”中“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业绩。注: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综合布线、(略)(略)、一卡通(门禁)系统、机房工程、建筑设备监控中的任意3项。(系统功能一致即可,系统名称:(略)
招标文件第62页投标人业绩、人员业绩中“注:④智慧交通、平(略)、天网工程(雪亮)、轨道交通类、智(略)类智能化业绩不予认可。”
疑问:(略)(略)(略)(略)(略)的真正实力,(略)业绩不予认可。在中大型智能化工程招标过程中,(略)业绩一直是不被予以认可的。(略)业绩不予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9、招标文件投标资格条件要求:“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五年(2018年-2022年)盈利。”,此要求具有排他性。
1、该资格条件要求“连续五年(2018年-2022年)盈利”,明显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的通知“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清理、排查、纠正在招投标法规政策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招投标实践操作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重点针对以下问题: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良好的财务状况,不仅仅体现在盈利能力,还有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等。但本项目财务要求连续五年(2018年-2022年)每年都盈利,该要求具有特定指向,且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求。
2、财务要求不是属于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规定范畴内的,该条款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略)
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根据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采购人:(略)
4、要求“连续五年(2018年-2022年)盈利”和项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略)
建议修改为:“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答:删除本次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已经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五年(2018年-2022年)盈利。
20、招标《(略)((略)及协议标准。
答:宿舍单相预付费有功电能表(具有单相有功电能计量及用电控制功能的智能电表),具有RS485通信接口。
21、第三章评分办法-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人员业绩的要求对象是“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格式中“(二)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项目负责人业绩信息表(详细评审)”。请明确若业绩是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也填入此格式中并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答:若业绩是技术负责人业绩也填入此格式中并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22、第三章评分办法-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略)
答:投标时提供的颁奖单位:(略)
23、第三章评分办法-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系指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智能化优质工程奖或黄山杯(外省同等级别)或鲁班奖,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请明确该奖项是否为“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系指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颁发的智能化优质工程奖或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如“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外省等同于“黄山杯”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答: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系指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颁发的智能化优质工程奖或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如“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外省等同于“黄山杯”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24、第三章评分办法-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人员奖项、荣誉要求中没有体现颁奖时间要求,其他业绩和奖项都是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建议该部分也做时间要求为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5、原文“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子工程或电子信息或通信工程或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子工程电子信息或或通信工程或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建议或提问:建筑智能化技术会涉及到非常多的专业,除了招标文件中列举的之外,还会包含自动化、通讯、电气、计算机、软件等等专业,如果招标文件不把专业列举全面,会有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嫌疑。根据国务院第61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6、原文“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类别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至少须体现甲乙双方名称:(略)
建议或提问: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是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审查条件?
答:项目负责人无资格审查业绩。
27、原文“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略)
建议或提问: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中明确说明:“一、对实际工作单位:(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8、原文“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3)其他材料:(略)址及查询截图或中标通知书。”
建议或提问:国家、省、市、(略)址迁移或限制了查询期限,导致过往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数据并未迁移而无法查询,所以,(略)址。根据国务院第61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9、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2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略)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6
(二)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6-8605、(略)
2023年10月07日
第2次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2分47秒
招标代理:(略)
(略):2023AFAAZ02110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略)(略)(略)采购及安装
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略)(略):2023AFAAZ02110)答疑公告如下:
1、根据各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公告,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包括建筑设计、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建筑结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略)(桥梁)、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城市轨道工程专业;部分省份在2020年及以前颁发的高级职称证书没有具体专业划分,相关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直接认定为高级工程师。请问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评标办法中拟任人员资格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6
(二)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6-8605、(略)
2023年9月28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29秒
招标代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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