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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道路(永胜中路-滆湖中路)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常州 发布日期:2023-10-07
所属地区:江苏 - 常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略))勘察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略):CYZ(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43万元
最高限价:42.26万元,其中设计费39.26万元,勘察费3万元。
采购需求:
1、服务期限:15日历天(收到成交通知书、规划等资料后,5日历天内提供勘察组织方案;5日历天内提供全套初步设计成果资料(含初步设计概算);5日历天内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合计15日历天。)
2、服务内容:(略)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附属工程((略)照明、交通标志标线、智能监控等)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其他相关服务等完成招标人:(略)
3、质量要求:勘察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执行;设计部分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略)审核。所有方案、施工图及其变更必须经采购人:(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主办单位:(略)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或“(略)”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R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略)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质类别、等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需同时满足1和2:
1、供应商的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市政行业(道路、桥梁、排水、给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的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三、获取:(略)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12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0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略)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略)(略)(略)”下载并查阅“(略)(供应商)国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略)(略)(略)”-“(略)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略)(略)(略)”-“(略)供应商客户端下载下载”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
2.4获取:(略)
供应商持CA(略)获取:(略)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磋商,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略)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略)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略)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关于(略)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略)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略)(略)--(略)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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