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苏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轨行区砌体墙加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发布日期:2023-10-07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略)线(略)砌体墙加固改造项目(2023-YY-GZ-QTQ),已具备招标条件,(略),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受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略)
2、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略)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2023-YY-GZ-QTQ
对1、2号线(略)线高铁北交叉渡线,约6255.3㎡。本项目墙体加固包含对附属在墙体上的管线、设备进行保护、移位等,在满足墙体加固的同时,不影响墙体附属设备的使用等。在墙体加固完成后对附属在墙体上的设备、管线的恢复满足牢固性、功能性及美观性。
190.10
3、项目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施工起始时间以具备施工条件之日为准,相对工期保持不变。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至少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业绩之一,且单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1)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施工业绩;
(2)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加固业绩;
(3)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病害治理业绩;
6、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略)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略)
注:(略)的界定:如为央企,(略);如为其他企业,(略)
(5)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略)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10月7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12日下午17:00止,(略)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略)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略)
(3)特别提醒:(略)(略)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略)),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略)”《(略)操作手册--供应商》。
七、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略)站下载);
2、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略)
(3)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6)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7)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8)其他招标人:(略)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略)
(二)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略)核对方式:(略)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略)核实);
(2)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3)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原件: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5)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原件;
(6)其他招标人:(略)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格审查时根据《(略)规定被拒绝投标的。((略)、艾克西斯自动化科技(苏州)(略)(略)(略)(略)(略)在拒绝投标期内,若名单有更新,按最新名单执行。)
(四)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略).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五)本项目执行《(略)
(六)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站((略))、(略)(略))、(略)(略))、(略)(略))上发布,(略)(略)站((略))信息为准。
九、招标代理:(略)
/
十、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1
邮箱:(略)
十一、项目监督
监督部门:(略)合约处((略))交易监督部
监督电话:(略)5
监督邮箱:(略)
附件: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