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和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9号)相关工作要求,
(略)(以下简称“
(略)”)
(略)系统内公布,现就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下称“肝功集采”)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周期
本次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周期自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采购周期为2年。
二、设置配送关系
(一)请所有参与肝功集采的中选产品生产(代理)企业,
(略)“交易结算”模块选择对应的配送协议,开展产品的配送关系设置(协议类型选择: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
(略)操作确认配送关系。
(二)
(略)注册的,
(略)操作指引进行注册。
三、签订采购协议
(一)已申报约定量医疗机构,
(略)与报量中选企业签订相关采购合同。
(二)未申报约定量的医疗机构可与中选企业协商采购中选产品,
(略)签订集采购销合同
(三)
(略)径:
1.
(略),点击“交易结算”板块;
2.目录选择:维护本院产品->勾选本院产品(来源选择: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
(略)-
(略))->维护本院产品->设置配送企业->系统自动生成三方合同;
3.目录选择: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列表(合同类型: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待合同生效->合同明细申报。
四、其它事项
(一)中选企业按保障供应原则,与相关报量的医疗机构提前做好沟通,做好备货、供货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肝功集采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二)中选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保障中选品种质量。
(三)各单位:
(略)
(四)企业如有疑问,可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略)
咨询时间:9:00-12:00,14:30-17:30(工作日)。
特此通知。
(略)
(
(略))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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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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