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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普天系列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推介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 - 东方 发布日期:2023-09-28
所属地区:海南 - 东方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9/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普天系列信托计划底层资产推介公告
2022年7月6日,(略)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略)(以下简称“新华信托”)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4日,(略)(以下简称“天津创富”)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5日,重庆五中院裁定对新华信托与天津创富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2023年5月26日,重庆五中院裁定宣告新华信托与天津创富破产。
为顺利开展后续新华信托管理人对信托产品“普天核心资产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普天核心项目”)、“普天Ⅱ号(舟山海洋旅游与游艇产业开发)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普天Ⅱ号项目”)、“普天东方核心资产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普天东方项目”)项下资产的公开变价处置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意向方。
以下新华信托参与的交易、法律文件签署、权属登记等均属于新华信托作为信托产品受托人履行受托人职责,产生的一切法律关系和相关责任均由信托产品承担。
一、信托产品名称:(略)
1.普天Ⅱ号(舟山海洋旅游与游艇产业开发)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
2.普天东方核心资产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普天核心资产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底层资产内容
(一)普天Ⅱ号项目:(略)(以下简称“凤凰置业”)100%股权。
(略)项下主要资产为舟山凤凰岛项目(以下简称“舟山项目”),舟山项目位于浙江(略)新城皇地基岛、长峙岛谢家山,用地面积15.61万平方米,海域面积18.43万平方。舟山项目定位为世界级滨海文旅标杆,拟建设文创海岛酒店、住宅等,投资规模约30亿元。
舟山项目开发主要包括250个游艇泊位、连接皇地基岛和长峙岛的156.71米跨海桥梁、环绕皇地基岛的海堤、连接凤凰岛和皇地基岛的围坝,共计1,923米,以及在凤凰岛和皇地基岛之间围坝形成的面积为162,314.28㎡(略)
舟山项目陆上用地已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部分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陆地工程部分已完成土地整改及海塘清淤,已基本完成土地平整工作。
舟山项目海上工程部分已获相关施工许可证,围海形成的海域已获得相应海域使用权证184,332.00,岸线300.20米,跨海大桥已建成通车,海堤、护岸及水闸工程完工接近75%,船闸工程完工接近65%,小型船舶侯泊配套码头工程和自备泊位工程已完工,进入交工验收阶段。
(二)普天核心项目:(略)(以下简称“(略)”)100%股权。
(略)项下主要资产为金华项目。(略)位置,北邻义乌江,艾青文化公园,西邻(略)政府,施光南音乐广场。(略)(略)等重要主干道,毗邻金华万达广场,项目用地由ABCD四个地块组成,土地面积222,993㎡。
金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59,536.11㎡,分可供出售部分和自持经营部分。可供出售部分包括小高层、高层、联排别墅、(略),共计414,859㎡;自持经营部分包括五星级酒店和商场,共计65,140㎡。
金华项目A区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齐全;B区、C区地块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D区地块四证齐全,部分物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A区已经完成全部建筑工程,住宅物业正处于交付准备阶段,商业物业部分已完成铺装,进入装修收尾阶段;B区完成高层物业打桩;C区部分酒店地下工程已完成;D区住宅物业已完成3栋高层及1栋联排别墅结构封顶,剩余4栋高层及1栋联排别墅在建,整体施工进度超过70%。
(二)普天东方项目:主要资产为上海博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岸基金)的99.99%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
博岸基金通过股权、债权形式,主要投资了以下主要资产:
1.向普天核心项下金华项目提供借款1.3亿元;
2.向舟山项目提供委托贷款8.991785亿元;
3.持有(略)政府债权272,819,925.81元;
4.持有鄂尔多斯正东项目5,530万元债权;
5.向佛山项目提供委托贷款2.3435亿元;
佛山项目:(略)(以下简称“广东恒强”或“(略)”)于2014年6月5(略)东侧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00亩,规划净用地面积105,521㎡,规划建筑面积为608,523㎡,(略)与张槎街道大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采取共同报建的模式联合开发(以下简称“佛山项目”)。
三、抵押担保与保全情况
普天Ⅱ号项目就(略)合计159,94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
四、优先购买权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应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购买方,需在资产正式拍卖竞价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查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五、竞买人资质要求
(一)本资产的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免责声明
(一)管理人本次处置标的为新华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信托产品底层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信托财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信托产品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由信托财产承担。
(二)管理人仅根据已知信息对标的资产情况进行描述,具体资产以意向买受人尽调情况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资产的效力、金额、性质、是否过诉讼时效、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仅用于资产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管理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信息以实际尽调为准,对于可能存在的或有风险意向竞买人应充分知悉。具体拍卖事宜以后续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为准。
欢迎社会各界有意向者致电或来函咨询,也可点击“我有意向”,关注后续标的物介绍、拍卖公告、须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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