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固镇县垓下遗址城垣遗址本体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发布日期:2023-09-28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9/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垓下遗址城垣遗址本体保护项目招标公告1项目名称:(略)
项目名称:(略)
(略):BB2023GZGCZ082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项目性质: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点:(略)
实施时间:2023年
项目内容:(略)垓下遗址城垣遗址本体保护项目位于(略)垓下遗址,项目涉及的城垣遗址包括:东城垣、南城垣、北城垣东段、西城垣西南段及城垣内侧、外侧至护(略)3保护(略)域,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项目规模:(略)垓下遗址城垣遗址本体保护项目位于(略)垓下遗址,项目涉及的城垣遗址包括:东城垣、南城垣、北城垣东段、西城垣西南段及城垣内侧、外侧至护(略)3保护(略)域,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预算:1400.843994万元(含暂列金1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略):文物考函[2022]948号
招标方式:(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要求
(1)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2)业绩:近5年(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古遗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略)
2.2项目经理:(略)
(1)执业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业绩:近5年(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略)
2.3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资格审查方式:(略)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预算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①若参与投标企业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70%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略)
3.1下载时间:2023年9月28日以后
3.2下载地址:(略)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略)场主体库”((略).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略)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略),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4.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8日
4.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4.3开标地点:(略)
4.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4.5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略)
5其他事项说明
5.1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略)
5.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略)
5.4(略)远程开标时,(略)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略)
6特别说明
6.1(略)上招投标方式:(略)
6.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略)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略)
6.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略)网站→下(略)”中下载,(略)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8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略)网站((略).cn);
(略)(略)站(https://(略).cn);
(略)((略).cn);
(略)(略).cn)。
9异议受理
9.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异议时,应当按照《(略))、《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略)(略)在线提交。
联系人:(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