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垓下遗址城垣遗址本体保护项目招标公告1项目名称: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BB2023GZGCZ082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项目性质: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点:
(略)
实施时间:2023年
项目内容:
(略)垓下遗址城垣遗址本体保护项目位于
(略)垓下遗址,项目涉及的城垣遗址包括:东城垣、南城垣、北城垣东段、西城垣西南段及城垣内侧、外侧至护
(略)3保护
(略)域,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项目规模:
(略)垓下遗址城垣遗址本体保护项目位于
(略)垓下遗址,项目涉及的城垣遗址包括:东城垣、南城垣、北城垣东段、西城垣西南段及城垣内侧、外侧至护
(略)3保护
(略)域,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预算:1400.843994万元(含暂列金1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略):文物考函[2022]948号
招标方式:
(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要求
(1)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2)业绩:近5年(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古遗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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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项目经理:
(略)
(1)执业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业绩:近5年(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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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资格审查方式:
(略)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预算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①若参与投标企业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70%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
(略)
3.1下载时间:2023年9月28日以后
3.2下载地址:
(略)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场主体库”(
(略).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
(略)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
(略),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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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8日
4.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4.3开标地点:
(略)
4.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4.5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略)
5其他事项说明
5.1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
(略)
5.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
(略)
5.4
(略)远程开标时,
(略)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略)
6特别说明
6.1
(略)上招投标方式:
(略)
6.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
(略)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
(略)
6.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
(略)网站→下
(略)”中下载,
(略)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7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邮箱:
(略)
8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略)网站(
(略).cn);
(略)(略)站(https://
(略).cn);
(略)(
(略).cn);
(略)(
(略).cn)。
9异议受理
9.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异议时,应当按照《
(略))、《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
(略)(略)在线提交。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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