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深圳大学临床医学科学院,以下简称“
(略)”)由
(略)人民政府全额投资兴建,定位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国际知名、
(略),
(略)。根据《关于全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略)(略)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
(略)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办法》及《
(略)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详见附表)采用公开遴选采购的方式: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SUGHCG
(略)HC
三、预算单价:详见遴选目录
四、遴选方式:
(略)
若采购清单中的某项耗材或试剂经两次公开遴选采购都不足3家有效投标供应商的,采购方有权将该项转为谈判的方式:
(略)
五、遴选采购周期: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8个月。
2、服务期限内若投标人经销授权书超过有效期,则采购人:
(略)
3、合同期满后,采购人:
(略)
六、遴选文件获取:
(略)
七、投标报名方法:投标人报名须于2023年10月16日12:00前将以下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略)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报名表(签名加盖公章)。
备注:邮件“主题”命名方式:
(略)
投标报名表下载链接:
https://
(略).cn/Html/News/Articles/3230.html
八、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资料应于2023年10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十、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未达到以下要求,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1、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遴选文件和“第三章遴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要求提供。
2、供应商现场报名需准备三份资质文件(具体格式见第三章遴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每一份都请装订成册,不允许散开(未达到以下资质要求,则资格预审不通过,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采用A4版胶印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投标文件中的任何一页不能是裁剪粘贴式的,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人资质要求,以下为必须项:
(1)
(略)企业三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生产企业近两年内无生产假劣医用耗材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经营企业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3)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者授权供应商,须提供代理证书或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授权证书需
(略))。获得生产企业或全国总代理或省级代理授权代理投标的授权证书(须提供各级授权证书及其企业三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4)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在投标单位:
(略)
(5)归属药品管理的试剂的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
(6)归属消毒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7)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的意思是不允许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合作一起投标同一产品),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非资质要求,以下为优选项:
(9)通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YY/T0287或ISO13485等)或通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19001或ISO9001等)。
(10)进口产品参加投标须通过美国FDA认证或欧盟CE认证或日本JPAL认证的产品(具有其中一种认证即可),须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及中文翻译件。
(11)品牌知名
(略)场承认度:在广东省范围内≥3
(略)在用,且近一年在使用的品牌。(请优先列明
(略)(略))。
注:必须提供所投产品使用证明(如厂家承诺函、供货发票、供货单、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之一,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可。
十一、
(略)需提前和我院中标的服务商联系,医用耗材的院内加工服务必须由其负责,服务商的服务费用建议2个点。
1、服务方式:
(略)
2、医院与耗材供应商签订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限内,
(略)启动、交易办法实施,
(略)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我院中标的服务商联系方式:
(略)
十二、
(略)站发布的公告作为本遴选文件的补充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略)站最新公告、通知,
(略)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三、我院将根据需要进行生产地考察或试用。
采购负责人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组织方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略)址:
(略)站(https://
(略).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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