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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头镇龙游河生态走廊建设项目(西河湾桥-皋南河桥)两侧道路改造工程(一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3-09-26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9/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磨头镇龙游河生态走廊建设项目(西河湾桥-皋南河桥)(略)改造工程(一标段)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磨头镇龙游河生态走廊建设项目(西河湾桥-皋南河桥)(略)改造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略)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规模:磨头镇龙游河生态走廊建设项目(西河湾桥-皋南河桥)(略)改造工程,(略)配套设施,龙游河河道景观带不在本次设计范围。道路共分为6段,(略)面分为骑行道、步行道,主要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其中,A、B、C、D、E(略)新建,路线总长2596.26m,F(略)面进行彩色化处理,路线长度552.85m。全长3149.11m。土方、管道、附属设施、道路、交安、路灯、监控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略)合同估算价:1294.402269万元(含暂列金额34万元)
(略)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4日。
(略)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磨头镇龙游河生态走廊建设项目(西河湾桥-皋南河桥)(略)改造工程,共分5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略)
(略)线长度(m)
(略)面宽度(m)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含暂列金额(万元)
备注
1标段(A)
483.2
6
141.01
126.91
3.50
新建
2标段(B)
396
6/8
163.56
147.21
4.00
新建
3标段(C+F)
543.24+552.85
6/4/5.5/3.5~5
380.51
342.46
9.00
新建、(略)进行彩色化
4标段(D+E)
595.13+578.69
3/3
230.67
207.61
5.50
新建
5标段(交安+路灯+监控+绿化)


378.64
340.78
12.00
新建
注:
1.本工程共分5个标段,按照一标段至五标段的顺序开标,一个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段。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略)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略)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略)
(略)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略)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3年10月16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1年10月17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略)~(略)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略)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略)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略)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略)
3.5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略)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略)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略)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略)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略)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其中报价94分,信用分6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略)(略)(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1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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