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磨具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环西审〔2023〕007号
(略)报送的《
(略)磨具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函审意见,经集体研究,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本项目位于洛阳西工经济技术
(略)凤凰谷产业园,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生产规模为:金刚石精磨片100万片/年、双端面研磨盘600套/年、金刚石铣磨砂轮2万件/年。
二、建设单位:
(略)
1.本项目废气废气主要为上料、混料产生的颗粒物,粘接、灌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上料设置密闭集气管,混料工序设置集气罩,上料、混料工序位于二次密闭间,废气经收集后统一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粘接、灌胶处设置二次密闭间,采用整体抽风,废气收集后由一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表2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八、磨料磨具”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磨削液配置用水、震动研磨机用水、烧结机冷却循环水、双端面研磨盘混料工序用水均不外排,车间地面清洗用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标准及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混料机、液压机、车床、磨床、喷砂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音。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3类标准。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金属屑、修整废屑、粉状原料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
(略)
5.本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324t/a,从采埃孚一拖(洛阳)
(略)源头替代治理减排工程中倍量替代;项目生产废水COD排放量为0.001t/a,氨氮排放量为0.0001t/a,经
(略)生态环境
(略)统筹协调,从瀍东污水处理厂予以等量替代。
6.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7.建设单位:
(略)
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
(略)
四、
(略)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工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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