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略)付款方式:
(略)
1、关于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关于尾款支付;根据甲方建设需要,由甲方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乙方货物交付地点:
(略)
3、剩余款项支付;剩余款项(即剩余款项=订单总价-确认交付已支付款项)自项目投产之日半年后进入支付周期。在支付周期内,约定支付金额及支付时间节点如下:
(1)、第1个月至第12个月,支付剩余款项总量的20%,每月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月25号前。
(2)、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支付剩余20%剩余款项按季度平均支付,即支付时间为第15个月、第18个月、第21个月、第24个月的每月25号前。
(3)第25个月至第30个月每月25号前支付剩余10%剩余款项。
更正为:
付款方式:
(略)
1、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发货款支付:接到乙方发货通知(函)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10%作为发货款。
3、到货款支付: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略)
4、剩余款项支付:剩余款项(即剩余款项=订单总价-确认交付已支付款项),验收合格后自甲方收到乙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后进入支付周期。在支付周期内,约定支付金额及支付时间节点如下:
(1)、第1个月至第8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20%,每月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月25号前。
(2)、第9个月至第16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20%,每月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月25号前。
(3)、第17个月至第24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10%,每月平均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月25号前。注:最终结算价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求,中标方按甲方调整所需规格和数量进行供货,按最终调整确认后的供货数量进行结算。三、其他: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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