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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监狱生命探测仪购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汉中 发布日期:2023-09-22
所属地区:陕西 - 汉中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9/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以下简称“(略)”)获取:(略)
一、(略):JXZB2023-W282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176,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命探测仪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略)
(2)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须提供供应商为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投标函签署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7)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三、获取:(略)
途径:(略)-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略)(以下简称“(略)”),登录方式:(略)
(一)(略)-服(略)(略)操作指南,(略)操作。在登录、(略)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略)供应商库。
(二)(略)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略)操作。(略)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略)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略)-服(略)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略)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略)-“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略)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服(略)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七)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略)(略).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八)1、(略)试点应用工作,(略)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本壹份(以U盘形式提供,文件格式包含word格式及正本盖章后扫描的.pdf格式)。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分别单独密封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3、线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4、线下开标地点:(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
2023年09月22日
相关附件: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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